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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防护眼镜 铝渣造成左眼球钝挫伤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25日

 

企业名称
西北铝加工分公司
发生事故时间
2002 年 6 月 22日
伤亡人数
轻伤1人
生产过程
铝加工
直接经济损失
0.5万元
间接经济损失
万元
事故经过:
6月22日0:30左右,挤压厂熔铸车间铸造工王某在清理铸造平台时,用大锤砸铝渣时,因未戴防护眼镜,被溅起的铝渣打到左眼眶上,造成左眼球钝挫伤。
事故原因:
事故主要原因是违反操作规程。
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
扣罚事故责任单位200元,由事故责任单位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知识安全规章的学习,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工作时必须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时精力要集中;
3.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对违章者要坚决制止,对严重或屡次违章者要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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