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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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分公司氧化铝一厂汽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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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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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3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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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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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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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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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铝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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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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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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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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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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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
2002年3月16日14:20分,氧化铝一厂汽车队隆某驾驶豫A-11055机动车从开封东大化工集团运输液体烧碱。在氧化铝一厂镓车间卸碱时,隆某在未戴防护眼镜的情况下进行操作,飞溅的碱滴蹦进隆某的左眼,造成左眼碱灼伤,隆某立即用随车携带的硼酸水,进行清洗,随车押运人员立即向车队汇报,派值班车辆把隆某送到厂职工医院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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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隆某未戴防护眼镜,违章作业。
间接原因:安全教育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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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
1.责任人隆某三个月奖金。
2.扣车队风险抵押金40人,每人150元,共计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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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学习,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宣传与监督,杜绝习惯性违章。
3.开展事故分析与讨论,教育全体员工,杜绝“三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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