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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作业缺氧窒息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23日

  2008年9月10日10时30分左右,行泰工贸有限公司两员工到长山集团测量抽风机管道维修工程量,结算工程款。11时左右,两人与财务人员 曹某等5人到烧结厂抽风机管道内测量工程量。至15时左右,烧结厂巡检人员发现抽风机管道检查口开着,里边躺着人,就立即通知厂值班人员将管道中的5人抬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认为,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验收工作量的人员违反《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进入现场前未按照通风、检测、监护的规定,违章进入缺氧危险作业场所。间接原因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应急救援措施不当等。
事故评析
  当从事具有缺氧危险的所有作业时,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作业开始前,必须 准确测定作业环境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并记录下列各项:a. 测定日期;b. 测定时间;c. 测定地点;d. 测定方法和仪器;e. 测定时的现场条件;f. 测定次数;g. 测定结果。h.测定人员和记录人员在准确测定含氧量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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