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5•16”硫化氢中毒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22日

5月16日,某污水处理厂职工来到马路上,先后打开了6只窨井盖抽取污水,然后下井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了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中毒受伤。
        一、事故经过
        5月16日中午12时左右,某污水处理厂张某等3位职工来到马路上,先后打开了6只窨井盖抽取污水,下午1时半左右,张某等4位外地民工到达现场准备下井作业。2时左右,井内污水抽至露管口,民工张某自己用绳子绑住腰部,没有佩带防毒面具先下井作业,下井后张某用榔头、凿子等敲凿管道内的石块,这时一块砖块被敲落,管道内的污水冲了出来。民工杨某在井口上守望,发现张某靠在井壁不动了,觉得情况有异,便想拉张某出井,但这时绑在张某身上的绳子已经松开,无法拉张某出井。杨某便在不采取任何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井救人,也即刻昏倒在井内。在井上的程某等另2名民工看到这一情况后,立即用绳子系住自己的腰部下井救人,先将杨某救出,程某再次下井救人时,由于没有佩带防毒面具自己也昏倒在井内。这时污水厂职工张某见状系绳下井,先后将程某和张某救出井外,此时自己也昏倒在路边。在场的其他职工将4人急送医院抢救,第一个下井作业的民工张某已不治身亡,另3名工人出现脑水肿等病危症状,诊断为急性重度硫化氢中毒,经医院抢救脱险,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污水腐败产生会大量的硫化氢气体,阻塞的窨井导致硫化氢气体滞留,操作人员盲目进入窨井作业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没有佩带防护设施;
        2、没有对窨井内的情况进行检查,没有采取强制通风、有害气体检测等手段进行预防;
        3、现场没有具有相应知识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指挥清理窖井作业,安全监督不到位;
        4、在抢险设施不就位时,贸然救人致使事故扩大。
        (三)管理原因
        1、管理制度不健全。污水处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和安全制度 ,并认真落实;
        2、培训教育不到位。应对职工开展职业卫生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自我保护意识;
        3、习惯性违章作业频发,安全监督不到位;
        4、风险识别不足。未对危险性作业进行识别交底,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