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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巷绕道 “1•5”瓦斯超限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6月16日

一、事故单位: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
二、事故类别及性质:这是一起严重违章作业导致的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
三、事故等级:单位级
四、发生时间:2013年1月5日早班12时左右
五、事故地点:二号井S214103机巷绕道
六、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或后果):瓦斯浓度达到4%
七、事故经过
2013年1月5日早班,掘进二队班前会上,队长马占林对各掘进工作面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其中包括S214103机巷绕道见煤,要求特别注意加强瓦斯管理。工长孙永吉带领4名工人在S214103机巷绕道进行出渣作业。12时左右,在工作面无风的情况下,工长孙永吉安排工人王小平进入迎头移耙斗机滑轮。此时,集团公司检查人员发现耙斗机前三节风筒全部摘掉(经追查,风筒被耙斗机钢丝绳所打掉,现场作业人员未及时接好),瓦斯探头挂在耙斗机一侧,工作面迎头瓦斯超限,达到4%以上,属严重违章作业。
八、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工长孙永吉在风筒断开、迎头无风的情况下指挥工人进入迎头移耙斗机滑轮,安全意识差,责任意识差,属于严重违章指挥。
2.干部、工人思想麻痹大意,私自将瓦斯探头移到耙斗机一侧,致使瓦斯超限后工作面设备不能正常断电。
(二)间接原因
1.掘进二队日常安全学习抓的不紧、不严,员工安全意识差。
2.工人安全意识差,工作面无风就进入迎头移耙斗机滑轮,对工长的违章指挥没有抗议,没有认真维护属于自己的权利。
3.跟班副队长龚立起跟班职责不明确,未及时对该工作面进行巡回检查,未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职责履行不到位。
九、事故认定及处理
1.掘进二队日常安全学习抓的不紧、不严,员工安全意识差,未做到自保、联保、互保,对掘进二队罚款2000元;
2.工长孙永吉违章指挥,罚款2000元,并撤除工长职务。要求在安监科的监督下,由跟班副队长龚立起带领于周五安全学习日期间在各区队轮流做检查。同时,对孙永吉暂时停职,要求严格按照矿《“三违”人员“过六关”制度》逐一过关后,方可恢复工作;
3.跟班副队长龚立起跟班职责不清,重点工作未做到认真检查落实,负连带责任,罚款800元;
4.队长马占林安全教育不到位,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管理连带责任,罚款500元。
十、整改措施
本次事故纯属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操作,跟班副队长监督检查不到位而造成。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性质极其恶劣,对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造成极坏的影响。此次事故充分反映出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个别区队干部跟班、带班职责还不够明确,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较差。因此,严格落实干部跟班、带班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思想教育、操作技能培训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1.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
2.严格落实干部跟、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管理,重点工作重点监督、检查、指导。
3.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干部、员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强化安全教育与培训,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增强员工自保、联保、互保意识。
5.安监科、通风队在重点工作面必须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人盯岗,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对严重“三违”人员要严格按照矿《“三违”人员“过六关”制度》进行惩处,以对他人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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