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经过】
某年6月22日,安徽省A化肥厂向B化肥厂求购液氨。当天12:40向B化肥厂借来的1辆液氨罐的汽车里充装了790 kg氨后,汽车离开B化肥厂。司机、押运员、充装人员一起到附近饭店喝酒吃饭,于13:30司机酒后驾车返厂。车行25 min后到达港集乡集市附近时,氨罐尾部冒出白烟,先是“啪”的一声,而后“轰”的一声巨响,卡车向前猛冲,车后冒出大量白色烟雾。
重达74.4 kg的氨罐后封头向后偏右方向飞出64.4 m,将一民房砖墙击穿1个大洞;直径0.8 m,长3 m,重约770 kg的罐体挣断固定位置的钢丝绳,冲断氨罐支架及卡车前龙门架,摧毁驾驶室后向前偏左方向冲出95.7 m,途中撞死3人,驾驶员、押运员也被当场挤死。喷出的液氨立即气化,致使赶集的农民有87人灼伤和急性氨中毒,其中有57人送往县医院住院抢救治疗。汽车后部的路边200棵树和约7 000 m2的庄稼全被毁坏。
本起事故共死亡9人,10名重度中毒者有严重的后遗症,其余47名中度、轻度中毒患者陆续治愈出院。事故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事故原因分析】
(1) 液氨罐制造质量低劣,埋下了事故隐患;
(2) 管理混乱,没有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3) 没有执行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没有到公安局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没有按指定的路线行驶;
(4) 驾驶员酒后驾车等。
【对策措施】
(1) 无证压力容器必须停止使用;压力容器需按规定进行检查监测,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2) 凡是压力容器都要建立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3) 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危化品管理条例,运输危化品必须按规定进行;
(4) 普及急性中毒防治知识,建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