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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4.25”地震局施工砸坏消防水管事件分析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13日

1、事件经过
(1)2007年4月23日,广东省地震工程勘测中心人员到厂进行地震检测,电厂工程管理人员交待施工单位于4月24日入厂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开工作业。因24日下大雨,地震检测未能进厂。4月25日施工队伍入厂,而工程管理人员又外出办事,要求电厂警消队队长协助办理入厂手续,但未提到施工注意事项。
(2)4月25日14:30时左右,施工队伍办完入厂手续后进入厂区,在未办理任何手续、也未通知任何人员的情况下,私自进行开工作业,并在打桩时将消防水管打破,发生漏水。
(3)运行人员发现消防水管漏水后,停止施工队伍作业,并电话通知警消队和安全管理人员。警消队人员到现场后,立即隔断阀门,发现漏点喷水减小,故判断为消防水漏,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将漏点挖出,并责成检修人员对漏点补焊处理。4月26日,检修人员补焊完毕,警消队将消防水系统恢复正常。
2、原因分析
(1)办公室工程联系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均没有认真执行电厂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在一系列的工作联系过程中,都没向施工单位讲明进厂施工安全管理事项,使整个事情失控,致使施工单位擅自进厂作业,发生砸漏消防水管事件,是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
(2)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在对电厂情况不了解,尤其是对地下铺设物不清楚,也没有办理任何开工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工作业,发生砸漏消防水事件,是这次事件次要原因。
(3)电厂各级管理人员对现场各项施工监管不到位,现场发生违规作业,没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是这次事件的又一原因。
3、暴露问题
此次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失,但事件的性质较严重,从中反映出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相关部门没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防范措施
(1)各部门各级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任何外来施工作业,必须办理各项施工手续,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各项工作对外联系的过程中,必须向施工单位讲明应办理的各种手续,杜绝外来施工单位发生私自作业的现象。
(3)各级管理人员应经常到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
(4)安技部在5月中旬前完成外来施工队进厂作业,办理各种手续流程表发放到相关部门,在联系施工队伍来厂时将流程表交给施工负责人,要求按流程表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发生无票作业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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