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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操作失误导致纯苯泄漏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0月29日

  1997年10月,赣抚州油0005轮在南京装载散装纯苯463.4t,由南京运往重庆的运输途中,由于驾驶员操作失误,导致触礁事故,造成149.4t纯苯泄漏进长江。
  
  事故经过:
  
  1997年9月20日,江西省抚州籍船舶赣抚州油0005轮在既未办理签证,也没办理任何申报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在南京装载散装纯苯463.4t,于次日由南京出发驶往重庆长寿。10月8日,由于驾驶员操作失误,在川江小庙基岸嘴处船舶触岸嘴礁石,造成右舷第2、4舱破损,两舱内共计149.4t纯苯泄漏进长江。
  
  事故分析:
  
  这起事故的发生,主要有如下原因:
  
  (1)违章装货。赣抚州油0005轮所载纯苯,货主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公司,货物装船前,货主未按有关规定到港监局办理危险货物装运申报手续。给赣抚州油0005轮装货的码头,在未按我国法律取得港务监督机关核发的《危险货物码头、设施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纯苯的装卸作业,而且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未见到货主和船方的申报手续的情况下就将纯苯装上了船。
  
  (2)违法运输。根据有关规定,凡装运爆炸品和一级易燃液体的船舶应申请船检,经检验合格,才准办理装载手续。赣抚州油0005轮经核准只能装载一、二、三级油类,而纯苯为一级易燃液体,该轮不具备装载安全条件,属违章载运。
  
  (3)驾驶员操作不当。据万县长江港监局等部门的调查核实,当班驾驶员的不正确操作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该船引水员柳某某负有船舶驾驶操作不当的主要责任。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发生,一是违章装货,二是违法运输,三是驾驶员和引水员操作不当,造成触礁。目前许多事故发生都有这样类似的特点,其根本原因则是“要钱不要命”,无视法律法规,无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对于类似事件,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各负其责,严格执法,造成威慑力,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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