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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07日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8年2月19日早六点班,新元公司综采一队出勤53人,跟班队长李某安排了构顶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当班工长苏某对当班人员进行了具体分工。人员到达工作面后,先在进风顺槽放顶,班中餐后苏某带领姜某等人在工作面构顶,12时40分,跟班队长李某安排工长苏某带人对工作面59#—60#架进行维护。13时20分,55#—58#架煤帮空顶处发生塌顶,将背向煤帮的姜某压住,随后碎矸将其全身埋住。跟班队长李某等立即赶来组织人员把姜某抢救出来,姜波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工作面构顶时没有采取临时支护等防范措施,操作人员违章进入煤帮空顶区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管理混乱,没有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组织生产,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安全生产责任制、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作业现场发现隐患没有及时处理,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工长苏某未执行敲帮问顶,在未进行临时支护的情况下带头违章进入空顶区作业,是对自己,对员工生命的不负责任。因此首先要通过加强职工岗位操作、规程措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职工的自保互保安全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水平,增强对安全隐患的认识,才能真正做到正规操作,安全操作。
这起事故反映出个别队干、安检员等基层管理人员明知工作面有重大隐患,却不在现场把关,导致工长带头违章,引发事故。因此要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履行职责,执行跟班巡查和走动式管理,把握工作面现场的重点,难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决策、组织处理,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制止违章作业。
四、防范措施
1、人员进入煤帮作业前,必须支设可靠的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落实现场管理人员的跟班带班职责,重点抓好零散工程的跟班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事故点评
1、思想认识不到位。班前的安全预想工作安排不细,预想不周,加上现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意识到冒顶区的危险程度,对违章作业视而不见,忽视了安全隐患对自身安全构成的危险,自保互保意识差,蛮干,图省事。
2、技术管理不到位。构顶措施贯彻执行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掌握操作标准和程序,构顶前未检查煤壁及顶帮情况,也未及时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存在随意性,盲目性。
3、现场管理不到位。跟班队干班前会虽然做了安排,但下井进入工作面后未及时安排处理冒顶区域,造成冒顶区顶板空顶时间长,加剧了煤壁的塑性破碎程度,为后面的事故埋下了伏笔;处理重大隐患没有跟班队干和安监员现场监督指挥和把关,当班工长在未进行敲帮问顶和采取临时支护的前提下,带头进入空顶区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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