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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树坪矿“2.5”运输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30日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09年2月5日22时15分,4315工作面拆除支架时,采煤某队巩某某被刮板运输机拉倒,导致头部、胸部挤压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经过
   2009年2月5日四点班,采煤某队班前会由队长马某某主持,安排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拆三架支架(76-78架)。并运到回风装车平台处。当班出勤31人,班长李某某分活,共分2组,一组由巩某某和副班长杨某带领8人在工作面拆支架;另一组由副队长李某某带剩下的人运支架。
进入工作面机尾后巩某某和李某某换了岗位,巩某某带人去运支架。拆除第76、77架时都比较顺利,拆除后已运出工作面。当拆到第78架时,漏煤较多,李某某便指挥将拆下的第78架调头,向机尾方向拉了3m停下,让副班长杨某某出去开溜子带煤,代某、程某在中间传信号。李某某问巩某某是否能开溜子,巩某某回答可以开,便向前发出开溜信号,杨某某到机头后听见代某的传话,让开溜子,便点动了三下后,开启了溜子。将站在溜子上给第78架上捆绑挡矸板的巩某某拉倒穿过第78架向机头方向拉了12米,致其头部、胸部挤压受伤,经抢救无效于2月5日23时25分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㈠直接原因:
1、采煤某队当班班长巩某某安全意识淡薄,违章站在溜子上作业,并同意开溜,当溜子点动后未立即下溜,溜子开启后将其拉倒至伤。
2、采煤某队当班副队长李某某违章指挥没有操作证的杨小宏开溜子。安全责任心不强,在征得巩某某同意后,未详细检查现场情况,便发出开启溜子信号,致使事故发生。
㈡间接原因:
1、采煤某队现场安全管理有漏洞,在多组人员平行作业时,配合不到位。
2、采煤某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三保”安全责任制未落实。
四、防范措施
㈠立即在全矿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㈡要认真抓好机电运输管理,消除机电运输设备存在的隐患,重点加强工作面溜子的使用管理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㈢采煤某队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强化职工的自保、互保、联保意识。
五、事故点评
这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副队长李某某在未确认刮板机上确无人作业,直接指挥开启刮板运输机,导致在第78架上捆绑挡矸板的巩某某拉倒穿过第78架向机头方向拉了12米,造成巩某某死亡,副队长本身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违章指挥。另外死者巩某某安全意识差,对周围安全环境掌握不到位,明知将开启刮板运输机还自行作业,确为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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