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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峪口矿“12.21”冒顶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5日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03年12月21日17时40分,采煤二队4312炮采放顶煤工作面煤壁端面发生片帮漏顶,将正在煤帮侧扛着梁子的赵某某压倒死亡;赵某,33岁,初中文化,井下采煤工,工龄8年。
工作面概况
1、4312工作面位于一水平回采区北翼下边部,其进风顺槽与已回采的4303工作面切眼相邻,回风顺槽与已一、二、水平边界相接,切眼距下桑边界220米。工作面煤层底板标高394-416米,该面上部2#煤未采,3#煤层顶板距2#煤层底板间距10-11米。工作面地面位置位刘儿岭老村一带。工作面上覆地表为山区丘陵,无永久性河流,地表高程:793-892米,盖山厚度399-476米。该工作面为走向长臂布置其进风顺槽长377米。回风顺槽长420米,工作面宽度120-130米,面积49080平方米。
2、煤层地质构造:该面位于上峪口背斜的北翼,上峪口背斜从该工作面南部穿过,工作面煤层总体呈一走向NE-SE倾向NW的单斜构造,在工作面北部切眼一带有褶皱构造,褶曲轴线方向近似东西方向,褶曲波幅1.7米,使该区域煤层底板有一定的起伏变化,同时在褶曲形成的过程,产生层间滑动,在切眼一带形成近乎平行于褶曲枢纽线的条带状薄煤区和厚煤区,以及煤体破坏类型较高级区。
二、事故经过
2003年12月21日八点班,采煤二队书记陈某某主持召开班前会,陈强调了搞好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生产副队长王某某强调了工程质量和规范操作。当班共出勤59人,班长杨某某进行分工,工作面共分16茬作业,工人周某某和赵某某干第15茬,共8对半梁子,即在距工作面机头5-10米段作业,8:40分生产副队长王某某带领工人入井,到达工作面后,跟班副队长王某某和班长杨某某对工作面进行了检查,发现工作面存在一处端面漏顶,个别柱距超宽、有自卸柱等安全隐患,副队长立即安排进行了处理,确认工作面无异常后便开始正常生产。约17:40分,工作面炮全部放完,放炮落煤基本清理完,工人都在进行移梁支柱。赵某某和周某某在移第15茬最后第二根副梁时,赵和周将带帽点柱摘下,在窜副梁过程中,煤壁端面发生片帮漏顶,将正在煤帮侧扛着梁子的赵某某压倒,继续漏下的煤矸将其掩埋,漏顶发生后,当班工人立即组织抢救,约1小时后,将赵某某抢救出来,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㈠直接原因:未坚持“先支后回”的原则,提前摘掉贴帮带帽点柱移梁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㈡间接原因:
⑴现场工程质量差,两茬相接处顶梁上尼龙网未按规定联接,刹顶笆棍数量不够。
⑵职工存在习惯性违章操作作为,作业过程配合不协调,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监管不力。
3、安全教育不扎实,职工安全意识淡薄。
四、防范措施
㈠认真吸取这起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严格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狠反三违活动,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各业务保安部门、各工种安全岗位责任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现场监管力度。
㈢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和遵章操作的自觉性。
事故点评:
该面属于炮采∏型梁对梁五柱支护放顶煤工作面,对支护质量要求较高,工作面除底板,帮、顶、老空全是软煤、矸,刹背不严实,易发生掉包、漏顶、片帮,而且支柱初撑力也很难达到90KN标准要求。本起事故正是由于出现以下情况造成的。
1、移梁前,新煤壁正规贴帮支柱后刹背不严实、漏顶地点已窜钢梁与煤壁间有空隙(端面距超规定)引起片帮、漏顶、冒顶。
2、移梁前按理应按照先支后回原则先打带帽点柱,而受害者本人不但没打点柱,反而摘除了原有带帽点柱。 造成支护强度不够。不足以对抗顶煤压力造成漏顶。
另外 ,由于采煤工艺落后,(1)使工人劳动强度加大、作业时间延长,临下班职工易发生疲劳,大脑反应迟钝、出现误操作现象。本起事故发生时,该职工已连续在井下呆了整整9个小时。(2)工作面无畅通的运料行人通道,不便于职工及时补充支护材料、及管理人员巡视监督。也给安全生产带来一定威胁。
本起事故给我们的启发是:采煤工作面要想安全、高效生产,安全先进的采煤工艺是前提,支护质量标准化是根本,规范操作、严格验收是保证,人员素质是关键,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是保障。实现采煤综合机械化是采煤业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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