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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泰莲花山煤矿2010.11.28猴车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17日

事故经过:2010年11月28日上午,山东新泰市莲花山煤矿发生一起架空乘人装置(简称猴车)因绞车变速箱突发机械故障,造成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失控。当时多名工人正乘猴车下井作业,猴车突然失控,致使工人在坡度为26度,长度1000米巷道中快速下滑,最终造成2名矿工死亡,另有多人受伤,其中3人伤势较重。
事故原因:1、这一事故系猴车装置变速箱发生机械事故,在没有安全制动闸(二级制动)的情况下,造成猴车运行失控所致。
2、猴车在坡度较大或速度较快时,驱动部仅设有工作制动闸,而没有安装安全制动闸。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减速机发生故障或系统制动力不够,系统不能及时停车保护,人员乘坐时将会发生飞车现象,造成人员伤亡。
3、猴车采用固定抱索器吊椅,在变坡点处未安装掉绳保护,人员乘坐时吊椅发生脱绳现象,系统不能及时停车保护,吊椅与钢丝绳无法脱离,仍与钢丝绳一起运动,人员无法安全下车,易造成人员伤亡。
二、综合防护措施
1、凡使用固定抱索器、可摘挂抱索器、活动抱索器的猴车装置必须使用二级制动形式,即高速轴处的工作制动闸和驱动轮处的安全制动闸,两种制动闸均为失效安全型。不具备此功能的猴车,不得运送人员。
2、猴车驱动轮加装的安全保护制动闸,必须满足制动器的最大制动力为额定牵引力的1.5至2倍,确保猴车一旦发生减速器失效或断轴等事故时,实现猴车安全停车。
3、固定抱索器、可摘挂抱索器的猴车,运行巷道关键地点(变坡点等可能脱绳的地点)必须加装脱绳保护装置,一旦发生钢丝绳脱离托绳轮,触动保护装置,实现立即停车。
4、每日必须对猴车系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记录留存备查。
5、上下人地点必须有监护人员监守, 否则不允许猴车运行。
6、规范乘坐猴车人员的乘坐行为,对不文明乘坐人员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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