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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煤气化公司嘉乐泉煤矿“8.27”顶板死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1月02日

        2004年8月27日14时50分许,嘉乐泉煤矿2416掘进工作面开口处,在架设开口抬棚时发生一起顶板冒顶死亡事故,死亡2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6.5万元。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
        发生地点:嘉乐泉煤矿二采区运输下山2416掘进工作面开口处
        事故类别:顶板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6.5万元
        死者简况:岳某,男,48岁,初中,支护工,本工种工龄24年,全民固定工,三级安全教育
        高某,男,28岁,初中,班长兼安全员,本工种工龄6年,轮换工,三级安全教育
        一、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地点在嘉乐泉煤矿二采区运输下山2416掘进工作面开口处,此处正进行开口前的准备工作。运输下山巷道支护为梯形工字钢棚,棚距为0.8米,巷道净高2.5米,净宽3.2米。
        现场可见垮落段沿下山方向长度约3.0米,4架棚梁靠开口侧垮下,另一侧仍支在原棚腿上,在棚梁下架有木垛(抢救时所加),从木垛与棚腿间0.7米,不能正常行人,人员可爬行通过。往外两根棚梁开口侧棚腿已回,梁下分别打有3根和2根点柱(其中有抢救时所加)。开口处有两根已脱落的抬棚梁(4.2米),左侧两根棚腿,靠里的一根空载,亲口已变形,另一根支在抬棚外的棚梁下(抢救时支)。在距开口侧巷帮约0.5米处沿下山铺有一部T40型刮板运输机溜槽,未安装刮板及大链。距开口处左侧约1.5米为存矸石巷道,巷口单抬棚支护,棚梁下有支木。
        二、事故经过简况
        2004年8月27日6时30分,队长王学平主持召开了班前会,班前会上学习贯彻了《2416工作面运输巷开口措施》,随后队长王学平具体安排了各项工作,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着重讲了2416工作面的工作及架抬棚的安全要求,并强调顶板压力大,要维护好支架,打好点柱等。
        随后,班组长兼安全员高某带领岳某、杜开明、薛永明3人和机电副队长韩来保于7点15分乘坐人车来到二采区,大约8点来到2416工作面,班长等4人去轨道下山把一个装有圆木和铁梁的架子车用绞车运到施工地点,然后4人开始清理周围杂物。此时队长王学平来到施工地点,和施工人员把圆木和铁梁等卸下车,并且安排了下一步的工作,强调了要打好点柱,然后去了2405皮带巷工作面。高某、岳某、杜开明、薛永明等4人回掉开口侧水泥背帮板,高和岳两人打点柱,其它两人挖抬棚柱窝。共打了2根点柱,其中1根下面垫的背板,有1根是打在溜槽上。先回了1根棚腿,挖好柱窝后,利用回掉的一根棚腿,和从溜子机头料场处抬来的一根棚腿及棚梁,支起了第一架抬棚(副抬棚),并用木楔把抬棚背紧,用铁丝绑好。接着回了最上面的一根棚腿,挖好主抬棚的两个柱窝,又回了一根腿子作为主抬棚的棚腿,支好了主抬棚上侧的腿子,最后将剩下的3根棚腿回收后,开始上主抬棚梁。在上梁时喊上了在附近安装设备的跟班机电副队长韩来保,5人一起上梁,杜开明在右侧,韩来保在其左侧,岳和高分别与两人相邻,薛永明居中,在上梁过程中顶板突然冒落,摧垮副抬棚,将高和岳埋住,韩来保半身被压住,杜开明受了轻伤,未被压住,薛永明未被压住,从地上爬起来后,立即给队里打电话进行了汇报。此时大约14时50分左右,队里正在开班前会,队长王学平立即安排薛永明到采二队工作面叫人进行事故抢救,马上电话汇报了矿调度,请矿调度电话安排采二队进行抢救。王学平带领二班人员下井赶到出事地点进行抢救,到21点左右二人先后被挖出,随即送往井上,到公司第二医院,经诊断二人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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