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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输煤机械伤害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10日

 一、事故经过

  2月20日5时,燃料三期输煤皮带正常启动上煤,6时30分6段值班员金×接到程控值班员停止上煤的命令,停止了运行中的6段乙皮带,此时皮带在惯性下仍在行走,金在皮带没有完全静止的情况下手握铁锹,清理6段乙侧头部皮带转向滚筒处的地面落煤,因人在皮带外侧够不着落煤,金便钻入皮带下,拿锹的左手碰到皮带转向滚筒,连同身体被带到皮带与转向滚筒之间,左手拇指和头被挤住,此时金头脑清醒,急忙将头抽回,金戴的安全帽两侧被挤压变形,这时皮带也完全静止,金被卡在转向滚筒与钢梁支架处,金大声呼救,7段皮带值班员听到金的呼救声,立即赶到现场,同其他赶到现场的人员将皮带割断将金救下,送往市内医院,检查确认是闭合性脑骨损伤。

  二、事故原因

  (1)违反《安规》(热力和机械部分)第137条规定:“禁止在运行中人工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或对设备进行其它清理工作。”

  (2)临时工素质低,对皮带停后仍有惯性考虑不周,皮带没有静止,便进行清理工作,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不强。

  (3)燃料分公司贯彻事故通报不力,没有认真吸取长山电厂的事故教训,虽然对通报进行了传达,但只停留在表面和口头上,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真正采取防范措施,尤其忽视了对临时工进行深入细致的教育。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在工作中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2)临时工素质低,安全思想不牢。

  (3)贯彻事故通报、落实防范措施上不深不细。

  四、防范措施

  (1)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安全,确保不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对全厂临时工地、劳务工进行整顿,对燃料运行临时工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允许上岗。

  (3)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4)在事故现场,挂事故警告牌,做到警钟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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