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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修厂炼钢二车间“12•4”安全事故的处理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6月19日

一、事情经过
2013年12月4日7:50分,维修炼钢二车间负责修复高棒轧辊减速机,在紧固螺栓过程中,连铸钳工班彭勇手持敲击扳手铁丝负责扳手定位,胡自和负责打大锤紧固螺栓,在敲打时,大锤打在敲击扳手手柄上并滑落击中彭勇嘴唇,造成彭勇嘴唇表皮擦伤。
二、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当事人彭勇对作业现场风险排查不到位,站位不当,站在大锤的作业行径范围之内,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现场作业人员胡智和在打大锤前未能及时排查到彭勇站位在大锤作业行径范围内,且在使用大锤击打扳手时未做到“稳、准”,操作大锤不规范,致使大锤滑过扳手击中彭勇,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又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班组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员工对作业现场的风险排查能力不强,不能正确的判断站位是否合理,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车间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不够,未能有效的控制现场作业人员的风险因素和人身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又一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维修炼钢二车间应立即组织各班组重新对大锤使用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学习,确保每位员工都能规范、熟练操作。(责任人:文仲峰  12月20日前)
2、优化操作,责令车间配备各种类型的使用工具,如液压扳手、气动扳手以及电动扳手等,减少员工打大锤的概率。
3、车间、班组应加大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员工的风险辨识和排查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能正确的判断站位是否正确、安全。
4、车间应加大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违章行为,严抓严管严考核,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四、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根据《九江维修厂二0一三年安环考核方案》,对相关责任人考核分解如下:
(一)当事人彭勇对作业现场风险排查不到位,站位不当,负事故主要责任,考核1000元;现场作业人员胡智和对当事人站位不当未及时提醒和制止,且在使用大锤击打扳手时未做到“稳、准”,负事故次要责任,考核500元。班长陈琳负班组管理责任,考核500元。
(二)考核维修炼钢二车间兼职安全员吴林500元、车间主管副主任吴鹏1000元、车间主任文仲峰1000元。
(三)考核厂部挂靠安全员谢小星200元、安全组长黄文勇300元、厂主管新区安环副主办熊桦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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