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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公司“2010.9.4”亡人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10日

一、事故经过:
2010年9月4日7点45分,机械公司结构件车间焊工班工人范树海(男,52周岁,铆工)指挥天车工初亚秋将ZY5200-08/18D液压支架底座(底座重量1664.43kg,长度3280mm,宽度480mm,高度500mm)从工件摆放区吊运至加热炉平车(平车距地面1.15米)上,准备进行焊接前预热。7点58分,摆放好第三个工件之后,范树海站在工件侧面平车边缘(宽0.2米)上,摘下吊具两端的吊钩,范树海用左手扶着吊具钢丝绳,背对着天车工,右手指挥天车工起钩。起钩过程中,初亚秋发现范树海和刚摆好的工件一同从加热炉平车上掉落到地面,工件砸在范树海的身上。当即初亚秋在天车上呼救,此时,在加热炉附近作业的工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范树海送往集团公司总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0时10分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范树海违规操作,擅自一人违章指挥吊车司机起吊作业,摘完吊钩后放在工件上,站在危险区域内指挥起钩作业,精力不集中,起钩时吊钩滑落到工件里侧,刮在工件边缘将工件刮倒翻落至地面,将范树海砸在工件下面;吊车工初亚秋违反操作规程,在没有专人指挥、没有看清起吊钩位置、作业人员未撤离到安全区域的情况下就进行起吊作业,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车间劳动组织管理不严格,劳动纪律松弛,起重管理不规范,车间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另一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特种作业和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要突出安全结构工资的比例,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2、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强化班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技能,增强员工自主保安的能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确认安全。
3、起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作业,做到安全互保。
4、加强安全检查和走动管理频次,严格检查各种操作行为,细化操作过程,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杜绝“三违”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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