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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公司“2014.8.30”伤人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10日

一、事故经过:
2014年8月30日早7时30分,机械公司铸轧车间综合班召开班前会后,约7时40分员工进入车间开始工作。钢包维修工张贵仁(52岁)指挥吊车准备将中频炉正前方5-6米处的5号钢包吊运到修理区,吊运前对钢水包包梁的卡紧装置(锁耳)确认不到位,张贵仁就从西侧攀爬至钢包上沿正准备将吊钩对正包梁吊耳,此时,包梁突然向南侧张贵仁站立方向缓慢倾斜,将张贵仁推倒到南侧(张贵仁身后)的炉胆上沿,包梁压在张贵仁双腿上。吊车司机见状立刻放下小钩,张贵仁将小钩挂在包梁吊环上,吊车司机将包梁提起。同班人员刘立喜、徐宏和班长孟凡忱上前将张贵仁抱下,见腿部出血,立刻通知车间领导及厂安监科,联系救护车将其送至局总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腹部闭合损伤。
二、事故原因
1、操作者张贵仁自主保安意识不强,没有进行安全确认,作业前本人站位不当,在没有检查钢包梁限位是否卡住的情况下,攀爬至钢包上沿手扶包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钢包梁防倾倒限位装置一侧不灵活,另一侧未放到规定位置,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跟班领导对安全监管不到位,钢包限位卡一侧不灵活的情况下、车间对钢包限位卡使用不灵活未及时处理 ,班长未对当班工作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注意事项作出安排,未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是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防范措施
1、作业前跟班带班领导和班长对本车间生产区域重点部位及危险源四预排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安排生产。
2、钢包维修工绝不允许攀爬到钢水包上挂钩。
3、吊挂包梁前必须检查包梁防倾倒限位装置,确定双侧限位装置牢固可靠后方可操作。
4、加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自主保安意识和现场开工前的安全确认。
5、严格执行公司干部现场跟班管理规定,认真巡查重点部位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查处理。
6、要求车间对现有钢包梁吊环进行改进,使吊钩能够自行挂入吊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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