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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中122井人员受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10日

事故经过:
2004年10月30日,测试分公司地面队从塔中621井搬迁到塔中122井进行地面测试,10月31日16:00左右开始连接地面流程,20:00夏ⅹⅹ带领毛ⅹⅹ、耿ⅹⅹ、喻ⅹⅹ等人连接2 7/8″排砂管线,郭ⅹⅹ带领曹ⅹⅹ、张ⅹⅹ、于ⅹⅹ等人连接3 1/8″法兰放喷管线,约20:25左右两条管线都连接到分离器气出口第一根放喷管线处,夏ⅹⅹ等人暂停施工,郭ⅹⅹ指挥塔里木勘探指挥部沙漠运输公司的25吨沙漠吊车司机马ⅹⅹ(车号2518)把分离器处摆放的法兰管线向放喷口处移动着吊,(吊车司机马ⅹⅹ认为:分离器已就位,管线应人工抬,不太愿意干,经甲方监督协调才开始干。)开始只吊了两根法兰管线,吊车司机马ⅹⅹ觉得起吊不方便,要求再增加一根法兰管线,郭ⅹⅹ只好安排人再追加一根法兰管线,三根法兰管线这才一同开始起吊并悬空,这时,夏ⅹⅹ发现吊车前部一活动水泥基墩妨碍吊车行动,就告诉吊车司机不要进行提放操作,然后主动上前与郭ⅹⅹ将该水泥基墩抬到吊车的右侧面,以便吊车顺利前行,夏ⅹⅹ和郭ⅹⅹ刚把基墩抬到一侧时,吊车大钩开始下放,单独追加的那根法兰管线由于下部离地面最近,所以最先接触到地面,突然,该法兰管线的绳套从大钩处跳出(吊车大钩无钢丝绳防跳槽装置),该法兰管线开始向右侧倾斜并倒向夏ⅹⅹ所站的地方,夏ⅹⅹ躲闪不及,该法兰管线碰到他的右胳膊后砸在夏ⅹⅹ的右小腿侧面,经医生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右胫腓骨上段骨折。
事故原因:
1)在吊车下放法兰管线前,吊车司机马ⅹⅹ没有向现场施工人员示意,并征得现场施工人员许可,就自行下放,这是造成夏ⅹⅹ受伤的主要原因。
2)吊车司机马ⅹⅹ不听从现场施工人员只起吊两根法兰管线的意见,一意孤行,强行要求起吊三根法兰管线,造成吊装物件不平衡,这是发生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3)测试分公司地面队队长郭ⅹⅹ未坚持只吊两根法兰管线,同意了吊车司机吊三根法兰管线的要求,造成事故隐患的产生,是发生该事故的间接原因
4)测试分公司地面队在吊装作业中未明确现场吊装指挥人员,造成指挥不畅,也是发生该事故的另一原因。
    5)测试分公司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未对施工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并制定预防措施,未意识到吊车下放法兰管线时的风险,未积极阻止吊车下放并疏散人员,也是发生该事故的原因之一。
防范措施:
1)施工前进行风险识别找出危险点源并制定预防措施。
2)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提示:
1、移动吊装作业属危险作业,必须开具作业票,
2、作业前必须对设备等检查到位,保证各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3、现场危险作业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迁就、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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