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违章吊运钢丝绳、一死一伤惨祸生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01日

某钢铁公司某厂一仓库管理员陈某带领工人石某、朱某和行车司机张某进行分拣钢丝绳作业。当行车将最后四只缠绕钢丝绳的木盘一齐吊起约2米时,陈某按照石某的示意,将头伸进吊物下察看标志牌,辩认其规格品种。由于光线太暗,加之陈某视力较差,一时未能看清,石某便从原先吊的桩脚上跳到地面,站在吊物下,擦了一下标牌,这时木牌咯咯作响,四只卷筒木盘(共约2吨)突然一起坠落,石、陈二人同时倒地,石被击中头部,当场死亡,陈倒在垫仓的石块旁,脚部骨折。
事故原因:
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十不吊”中明确规定“吊物下面不准有人“和”不准边起吊,边在下面操作,”而陈某等人安全意识差,对规定置于脑后。
2、挂钩、捆绑不科学。违章操作一次起吊四只卷筒,增加了应力之间的水平距离,加剧了剪切运动,卷筒突然下落,导致事故发生。
3、作业条件差,仓库低矮,采光不足,桩脚被周围物品堆满,光线更暗,作业场地拥挤,活动面积仅有7—8平方米。
4、操作工石某因下午有事要外出,故想快一点结束吊动作业。尽管有人提醒注意安全,但仍不以为然,心存侥幸,从单只吊运到四只一起吊运,最终酿成事故。
事后语:群体违章,一死一伤。光提醒“注意安全”是远远不够的。应该严厉制止他们的违章行为,同时应该告诉他们怎样做才能安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