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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档 开启死亡之门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07日

一、事故经过

2004年2月19日上午7时,浙江金泉木业有限公司旋切车间副操作手单××(死者,男,38岁,江苏东台人)所在的二号线旋切班,在班长陈×的带领下开始正常上班工作。先旋切了上一班留下来的几根木头。由于当天木头的皮比较厚,陈×就把操作手罗××、苏××叫下操作台,一起帮助整理木头。8时10分左右,单××把整理好的木头装上跑车,并把操作开关放在自动档位上,随即就到主机轴上安装卡头,人站在卡头的正前方。此时,装上木头的跑车已把木头送到了主机轴的位子上,而装有卡头的主机轴正在向内移动,将单××夹在中间。在下面还在整理木头的罗××发现事况不对,马上跑上操作台将操作开关换成手动位,并把主轴退出。在场的其他职工把单××抬下来,即用叉车往车间门口送,公司领导此时也知道发生事故了,即安排车辆把单××送县第一人民医院救,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单××违章操作旋切机,并操作失误,使其夹在木头(横截面)与安装卡头的主轴(右侧面)之间。按旋切机操作规程,应先装卡头,人员离开后,再操纵木头装到主机轴上,进行旋切。而该起事故中,单××先把操作开关打在自动位,然后再去安装卡头,因此违章操作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死者单××为副操作手,在没有人指挥他操作的情况下,私自开机操作是造成该起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3、当班班长陈×现场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制止单××的违章操作现象,是造成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4、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是造成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

1、浙江金泉木业有限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因此,公司主要负责人对该起事故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

2、旋切班班长陈×在工作现场没有及时制止单××的违章操作现象,对该起事故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3、单××违章操作,安全意识淡薄,负有直接责任。

四、处理意见

1、对浙江金泉木业有限公司,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处罚。

2、鉴于职工单××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3、浙江金泉木业有限公司对旋切班班长陈×进行批评教育。

五、整顿措施

1、浙江金泉木业有限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召开职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并立即开展查隐患、纠违章、防事故的活动,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不留死角,层层分解。

3、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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