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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八钢炼铁厂触电事故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4月03日

事故经过:
2012年5月7日上午10:15,八钢公司炼铁分公司烧结分厂电气点检员高耀华通知五冶检修电工马彬停止正在进行的配电室照明检修作业,找电工刘洋一起去实施“对265B系列烧结机北侧中部摄像头加装工业视屏抗干扰器”的作业(刘洋因为其他工作未完成暂时没有到现场),故马彬便独自一人去作业现场实施摄像头加装工业视屏抗干扰器作业。
11:25左右,点检员高耀华在巡检过程中发现马彬一人昏倒在烧结机北侧中部摄像头旁的窗户平台上(离地面高度4m左右,宽度40cm),当即爬上平台,发现马彬手中握有电线。高耀华立即通知中控室拨打120, 同时切断电源,随后呼喊周边人员一起将马彬从窗户平台背至平地上,对其现场急救。救护车到后,送至八钢医院,伤者于16:00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未经确认设备是否带电的情况下,对带电设备进行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点检员在安全交底前未对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也未与检修方、操作方共同对断电设备进行确认和挂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检修方未落实电工作业监护制度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项目单位、检修单位对现场检修项目实施情况缺乏掌控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防范措施:
1、各单位要认真汲取此次事故惨痛教训,严格执行检修安全作业流程和停电挂牌制度。
2、强化点检员、检修员工的安全责任和现场监护责任,将“检修安全交底不能停留在书面,必须是作业时在现场面对面的交底”作为一条强制要求,严格执行。
3、加强现场检修安全监督管控,推行可视化看板。各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巡视监督,及时制止违章,消除隐患。
4、八钢公司组织各生产单位、检修中心、检修协力单位全面梳理检修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明确责任,逐条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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