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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超越或变更工作范围作业造成触电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9日

 2004年11月17日,某县电业局在lOkV配电线路检修工作中,由于工作班组无票作业,在工作中擅自变更工作地点,致使误登带电电杆,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11月17日9时许,某供电所二班班长白XX与本所安全员卢X x计划扶正lOkV坤头后西线70、71号坤头后大队变台(H型变台)电杆。卢X X电话通知农电工徐x到坤头后大队变台和三大家东支线(T接于坤头后西线45号)变台(H型变台,三大家东支线6号、7号),把二个变台杆根挖开松土。但徐X却来到其管辖线路大岗子变台前2基杆大岗子支线(T接于坤头后西线11号)16号杆处松土。卢x X、白x x监护操作人员拉开了lOkV坤头后西线22号杆隔离开关,并在23号杆装设了接地线后,卢x X电话联系徐x,徐X告诉
其在大岗子。随后卢X x、白X x来到此处时,见徐x正在松开大岗子支线16号杆杆基的回填土,卢x x、白x X、徐X X都以为大岗子支线是从坤头后西线22号杆线路开关以下T接的,是在停电区域内,默认了变更工作地点,并随即准备工作。检查拉线时发现拉线的UT线夹已紧到位,需要几个大号螺母垫上。卢X X安排徐X去找配件,白x x则准备上杆解开导线绑线,卢x x说:“你先别上杆,我去车里取验电器。”卢X x正走在途中,听到放电声,回头发现白X X已经触电。接线示意图如图1—6所示。图1—6 接线示意图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电工班长白X X、安全员卢x x没有统筹安排当天工作,对当天作业停电的范围不清,当来到徐X擅自变更的T接于坤头后西线11号杆大岗子支线16号杆时,都认为此地段也在停电范围内,默认了工作地点的变更。认为线路已经停电,在未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就开始登杆作业,触及带电导线,发生触电。
2.电工班长白X x、安全员卢x X违反《安规》2.3.2“在停电的线路或同杆(塔)架设多回路线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违反工作许可制度的相关要求,不使用工作票,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现场不采取安全措施,冒险登杆作业。
3.现场工作组织混乱,未将工作班人员集中,统一交代工作任务,未进行安全交底;工作中电工班长、安全员工作职责不清;徐X X擅自变更工作地点,白X X、卢x X到达现场后,不但未制止,反而同意变更作业地点。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混乱,工作随意性大。电工班长、安全员未遵守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10kV线路停电作业不使用工作票,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不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在工作中随意变更工作地点。
2.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员履责不到位,未纠正作业班组无票作业的严重违章行为。在徐X X擅自改变工作地点后,白X X、卢X X到现场后也未进行纠正。电工班长组织开展10kV电气作业时,未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线路接线方式、运行状态不清楚。
3.作业准备不充分。作业前不召开班前会,不集中工作班人员当面交代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未明确工作地点和人员分工。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组织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具体工作内容,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召开班前会,由工作负责人对作业中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临近带电设备、线路等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并进行确认;进行人员分工,准备安全工器具及所需工具、材料。
2.根据工作任务办理工作票,严格履行许可工作手续。
3.工作前认真核对工作现场的线路名称及杆号,按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
4.在需用拉绳扶正电杆时,登杆前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埋深是否足够。安排人员上杆绑好拉绳后,解开导线绑线。对于没有拉线的直线杆,应先打好临时拉线,再刨坑松土。
5.刨坑松土时,监护人要加强监护,密切注意电杆状态,防止倒杆。
6.扶正电杆后,分层回填并夯实。电杆基础完全夯实牢固后,再登杆恢复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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