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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扯线照明、不幸触电身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18日

9月29日,某厂新建厂房内。米某协助气焊工进行管路焊接。此时天下雨,厂房内采光不好。于是,他们用两根塑料电线拉了临时照明灯。焊完最后一道焊缝,焊工对米某说:“我把工具先拿出去,等到把刀闸拉下后,你再把灯和线收拾好拿回去。”焊工出来后拉下刀闸,左等右等不见米某出来,便返回厂房喊米某,不见回答。到现场一看,米某躺在地上,灯线扔在一边,灯泡也已破碎,急忙叫人将其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当焊工没有切断电源时,米某就开始收拾灯和灯线,而当米某右手握拄灯头时,手触到了灯头裸露处,造成了触电。
2、厂房内因下雨非常潮湿,工作现场有许多金属杂物,比较狭窄,工作位置随时转移,工作灯具也需手提移动采用220V照明是违反操作规程的。
事后语:两个非电气操作人员接临时灯,能符合标准吗?本事故中的作业条件应接工作行灯,电压为12V,其次是照明电源的相线也不应该接在灯头的螺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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