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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7·25”青岛粤东酒店配套设备有限公司代圣强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23日

2015年7月25日15时许,青岛粤东酒店配套设备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装厨房通排风设备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3〕63号)文件要求,区安全监管执法局牵头成立了由区监察局、黄岛公安分局、区总工会、董家口管委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及工程概况、安全管理情况
        (一)承包单位基本情况
        青岛粤东酒店配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东公司”)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北区鞍山路184号,注册时间为2005年7月28日,注册资本金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戴本松,股东为戴本松、范雄。公司主要业务为批发零售:酒店配套设备及配件、日用百货、保洁用品、五金、电器、制冷设备、水暖器材;不锈钢制品的维修;金属制品(不含贵稀金属)的安装、维修;保洁服务。       
        青岛粤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达公司”)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北区浮山后小区6-40号楼二单元502户,注册时间为2006年7月3日,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范雄,股东范雄、唐春华。公司主要业务为酒店配套设备及配件、日用百货、保洁用品、五金交电、炊事机械等;不锈钢制品的安装、维修,加工制作;不锈钢厨具及维修等。
        (二)发包单位基本情况
        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晶公司),注册成立于1999年9月15日,法定代表人:左志远,注册地址为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66号,注册资本55641.81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为不带储存设施的经营:剧毒化学品:氯;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其他危化品:乙烯[压缩的]、乙烯[液化的]、氯乙烯[抑制了的]、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氮[液化的]、1.2-二氯乙烷、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仅限票据往来);橡胶制品制造及销售;煤炭销售;化工设备制作安装,设备租赁,汽车货物运输(仅限分支机构使用),塑钢门窗制作,包装制品加工,仓储,防腐材料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污水处理;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销售;化学工程设计;化学助剂销售(不含危险品);工程配套设备的设计、安装;化学仪器技术检测服务。
        (三)施工项目及发承包情况
        海晶公司将综合楼厨房设备安装工程发包给粤达公司,合同总价款48.7万元,双方于2015年7月13日签订了承包协议,约定工期25天(具体以海晶公司出具的进场通知为准)。粤达公司又将厨房通排风安装工程肢解发包给粤东公司,双方没有签订书面承包协议。粤达公司经理范雄将厨房通排风安装工程发包给粤东公司后,没有告知海晶公司,仍以粤达公司名义组织施工。
        (四)安全管理情况
        海晶公司与粤达公司签订的协议规定:海晶公司有权对粤达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管,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和意外均由粤达公司承担,与海晶公司无关。粤达公司将工程肢解发包后没有与粤东公司签订协议,没有约定安全管理事项。
        2015年7月23日,粤达公司经理范雄及粤东公司经理戴本松开始组织施工,粤东公司从业人员在进行通排风作业过程中,海晶公司、粤达公司均未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监管。
        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7月22日,粤达公司经理范雄到海晶公司董家口厂区办理了短期施工人员工作证及车辆通行证申请单,办理工作证的人员有粤东公司从业人员代圣强、代圣齐、段茂茂、高太杰等4人。工作证办理完毕后,为赶工期,范雄和戴本松在没有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的情况下即组织人员开始进行施工。因未办理用电手续,海晶公司没有送电,粤东公司从业人员将电源线接入应急电源安装通排风风管。海晶公司在粤达公司、粤东公司施工作业过程中,均未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和制止。25日下午,代圣强等4人在海晶公司综合楼内进行厨房通风管安装作业,代圣强负责凿洞,段茂茂在地下负责串接吊筋,高太杰负责打眼安装螺栓,代圣齐负责清扫垃圾。15时许,代圣强站在1.7米高的脚手架上用电镐在墙上凿洞时触电,随即从脚手架上掉落,掉落过程中将正在使用的电源线拽断,致电源线与插排断开。在一旁工作的工友段茂茂听到代圣强喊声立即将他接住并喊来其他工友进行抢救,同时拨打了120,120 急救车将代圣强送往黄岛区人民医院进行急救,当日16时45分,代圣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粤东公司现场人员向戴本松汇报,戴本松一直未向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报告,且拒不配合调查。
        (二)现场处置情况
        接报后,区安全监管局、黄岛公安分局、董家口管委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做好现场保护、勘查和证据收集工作,粤达公司经理范雄被公安机关控制。
        (三)善后工作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责成董家口管委协调海晶公司和粤达公司、粤东公司做好死者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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