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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船首——危险!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08日

   渔民口中总有一句话“抢过大船头,一年到头不用愁”,这虽说是一句口头禅,但也反映了一些渔船从业人员驾驶船舶的陋习,渔船吨位小,风险大,更应该谨慎驾驶,及早采取有效的避让行动,切莫冒险穿越大船船首!
    一、事故概要
    2010 年9月24 日2045 时左右,象山某渔船在从象山石浦港驶往东海渔区途中与一拖带船组发生碰撞,碰撞部位位于拖带船组之间的拖缆,拖缆长度约150 米,大部分没于水面以下,导致渔船沉没,1 人死亡,6 人失踪。
    图1:途中红色轨迹为事发时渔船的AIS 航迹
    尽管渔船碰撞后当即沉没,船上7 人已全部失踪或死亡,当班船员碰撞前如何采取避让行动无法得到印证。但根据事发时段35
    该轮AIS 回放资料,可以认定该轮一是碰撞前航速一直维持在7节左右;二是临碰撞前航迹向变化较大,2034 之前航迹向保持在085°,随后变化较大,尤其在2042 时航迹向变为约130°;三是该轮是在穿越驳船船首时与拖带船组的拖缆发生碰撞。
    二、事故教训
    该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宁波沿海商渔碰撞事故,事故损害严重,教训深刻。
    (1)渔船冒险抢船头。尽管本起事故中渔船船员失踪或死亡,不能从当事船员中详细得知事发前其对局面的判断和临碰前的动作,但从碰撞结果来看,渔船穿越了驳船的船首,渔民口中总有一句话“抢过大船头,一年到头不用愁”,但血的教训告诉我们,这样做是极其危险的。渔船吨位小,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所以渔船更应谨慎驾驶,及早地采取避让行动,而不能自以为操纵性能好,冒险穿越大船船首。
    (2)渔船从业人员航海技能还需进一步提高。事发前能见度良好,且拖带船组按规则显示了相关的拖带信号,而渔船仍从两船之间穿越,最终导致与拖缆碰撞,迅速沉没。由此表明渔船船员事发前对拖带船组显示的信号灯不了解,以致对来船的航行动态和局面缺乏准确的判断。此外,从渔船AIS 轨迹显示,在碰撞前十分钟,其航迹向先后从085°变为103°、085°、临碰前又转至130°,避让行动忽左忽右,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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