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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从蛮干溺水身亡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8月08日

 一、事故经过
  2003年6月23日上午8时左右,西塘翠南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一工程船下水。在船舶到水以后,因船体较宽,其中有二只橡胶气囊未能露出水面。该公司负责人朱××和职工冯××(死者,男,45岁,江苏高邮人)两人下水,想用绳索连接气囊从而拉出。第一次潜入水中未能成功,当冯××第二次潜入水中后,经一段时间未能浮出水面,与冯××同时下水的朱××发现冯××扶住的定位竹杆没有动静,便立即寻找,但未能搜到。后叫来渔民进行打捞,直到当天下午1时45分左右,冯××才被打捞上岸,但早已僵硬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该公司在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潜水作业,职工盲从蛮干,违章作业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是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四、事故类别
  溺亡。
  
  五、事故责任
  1、该公司职工冯××进行潜水作业,盲从蛮干,违章作业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该公司负责人朱××与职工同时下水,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对造成该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公司负责人朱××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七、整改措施
  1、召开全公司职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举一反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企业、盲从蛮干的现象。
  3、加强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电、气焊工)管理,严禁无证上岗。同时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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