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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镒源轮”和“大庆轮木船”接连沉没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1955年1月14日20时30分,长江航运管理局“镒源轮”与抗日战争时期沉船触撞沉没,100余人落水,淹死24人,47吨年货顺江流失。同月16日3时,长江“大庆轮”运送旅客的木船,因超载遇风翻沉,造成32人死亡。两天时间内沉船两条,淹死56人。
“镒源轮”是一条客货班轮,航行于九江和汉口长江之间,1月14日20时30分,当行驶在黄石港附近时,因航道中没有沉船和障碍物标志,致使“镒源轮”触撞抗日战争时期沉没在长江中的“黄浦轮”的吊杆。据获救人员讲:当时只听到船尾咚咚咚大舱进水声,生火工立刻报告驾驶台,正值二副当班听信后即扭转船头向左岸直冲向岸边,由于二副心慌意乱没有抛锚,只顾自己跑上了岸。触撞后5分钟将“镒源轮”沉没,船上载乘客100多人,载春节年货47吨,倾刻间人和货物全部沉入长江中,事故发生后除二车、生火工等三人救护旅客外,其余船员都比旅客先跑,特别是船长、大副、二副都没有指挥抢救,也上了岸,对此旅客十分愤怒。
“大庆轮”在长江下游航行,由华东503123号木船送旅客乘“大庆轮”,木船载旅客31人,代理站联络员1人、搬运工和木船工各4人,合计40人。1月16日由江岸开出赴“大庆轮”调航时,因遇6级至7级大风,落帆不及,舵工动作迟缓,将木船翻沉,船上40人全部落水,经奋力抢救8人脱险,其余32人死亡。
通过调查事故原因为:
长江航运管理局连续发生沉船,不到30个小时发生两次船毁人亡的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事实说明长江航运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航运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领导和职工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严重,特别是有的船长和船员不顾旅客的安危,竟然弃船先逃,社会影响极坏,这种状况下发生事故是必然的。血的教训教育人们,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将“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必须完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真正认真的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工作,才能避免灾难性事故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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