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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厂2.25高处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4月02日

1、事故经过
2010年2月25日9:20左右,甲醇厂合成车间合成工段在处理合成分离器出口管线法兰石墨金属缠绕垫时,要准确测量法兰直径(该测量点面2月24日由保运队搭建了4.5M的脚手架,因工作未完成,脚手架还保留在现场),合成车间主任赵明与合成车间值班长高峰找来当班操作工高培祥,让其登高测量,赵明监护。测量完毕高培祥把测量数据告诉赵明后,从脚手架攀爬下行,在爬行距地面约2M时脚踩空坠落,导致头部严重摔伤。
2、事故原因分析
(1)高培祥安全意识淡薄,进入生产现场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未系下颚),高处作业未挂安全带,在攀爬下移过程中盲目冒险下行,失足坠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合成车间副主任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在安排工作的同时没有落实安全措施,现场监护失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合成车间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不扎实,没有将安全预防思想和安全防护意识贯穿到工作现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4)甲醇厂安监科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间接原因。
3、事故教训、措施
(1)要加强安全教育。从这起事故我们可以发现,安全意识淡薄是根本原因。不管是高培祥还是车间主任赵明,安全意识都不够。如果高培祥安全意识较强,进入生产现场正确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或者合成车间副主任赵明安全意识较强,在安排工作的同时落实好安全措施,可能就会避免这起事故的发生。所以我们要不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时时讲,让所有员工都能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深入人心。
(2)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很多违章行为都是我们常见的习惯性违章。这些行为之所以会反复出现,就是国为我们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如果我们能够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就会引起全员的注意,尽可能的减少这些习惯性违章行为。
(3)要加强现场监护管理。根据作业票管理制度,动火、高空等作业,都是需要现场有监护人的。但有时往往因为兼职等原因,促进会使监护工作不到位,甚至失职,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为此,在以后的工作安排中,一定要合理安排任务,尽可能保证专职监护,确保安全措施得到很好的落实,避免事故发生。
二、焦化二期员工违章作业导致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经过
2013年1月28日早晨,炼焦二车间热工段副段长黄彦安排炉门修理组长李晓亮焊接8#炉地下室压缩风管道,炉门热修工高磊负责监护。9:00左右,李晓亮和高磊开始焊接作业,作业前未办理高空、动火作业票。两人首先将8#炉地下室煤气预热器东侧压缩风管道的弯头焊接完毕,然后开始准备焊接西侧压缩风管道弯头,由于弯头距离地面4m,不能直接进行焊接作业,于是两人找来电工升降梯,将梯子南北方向靠在煤气预热器管道上,高磊扶梯子,李晓亮向上攀爬,在攀爬过程中梯子向北侧滑,李晓亮失去重心向南面摔落,头部着地、两脚朝上,造成鼻腔、口腔出血。事故发生后,高磊立即向工段长黄彦作了报告。5分钟后,车间及厂领导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宁东医院治疗,经初步检查,诊断为胸椎2处骨折,并建议将伤者送往银川接受治疗。最终经宁夏附属医院检查,诊断李晓亮胸椎4处骨折。李晓亮在医院接受治疗。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炼焦二车间热工段副段长黄彦在二人作业前,未要求作业人员办理相关作业票,工作安排不到位。李晓亮、高磊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2)间接原因
a.焦化厂、炼焦二车间管理人员对7、8#炉安全检查频次过少,没有及时发现问题。
b.焦化二期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特殊作业安全培训缺乏。
3、防范措施
(1)在任何作业前必须分析清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在检修、登高等特种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开始作业,坚决杜绝违章指挥作业。
(2)各单位车间、工段管理人员在安排工作时,要安排安全注意事项,每天关注所管辖区域内各类特种作业,加大检修作业现场的检查频次,落实现场的安全措施,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及盲目作业。对发现违章作业要立即制止,并对违章人员严格进行“过六关”安全教育。
(3)要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中,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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