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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服务中心“12.26”侧护板坠落死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09日

1.1事故概况
事故单位:神东分公司生产服务中心
事故时间:2007年12月26日7点08分
事故地点:补连塔煤矿32206综采回撤工作面55号液压支架处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工亡人员:葛某,班长,42岁,高中文化
1.2事故经过

2007年12月26日零点班,生产服务中心安装队副队长张某安排班长葛某在32206工作面正常回撤支架,班前会根据井下汇报情况进行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到工作现场后葛某带领本班人员进行现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后,开始正常回撤支架。7点08分,第55号支架被抽出后,葛某站在副掩护支架顶梁下指挥龙某将活动侧护板收回,在龙某收回侧护板的同时固定侧护板突然坠落,砸在葛某头部。副队长张某立即组织人员将葛国栋送往神东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1.3事故原因
1.3.1生产服务中心安装队班长葛某在现场回撤支架过程中存在违章作业行为,一是在抹架过程中未站到安全位置,二是在撤架过程中未认真检查支架设备的完好状态,在侧护板回收过程中因振动使无穿销固定的侧护板脱落,致其被砸伤,造成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支架工龙某违反了《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掩护式液压支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总则中的“4、操作人员在操作支架前必须检查销轴、挡板的固定情况,是否有变形、松动和丢失现象,对损坏部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使用”。
    1.3.2支架设备不完好,四个侧护板穿销只剩一个不起联结作用多半截穿销,与支架联结的两个下穿销座开焊脱落。根据现场勘查,三个穿销丢失和一个半截穿销及穿销座损坏隐患已长时间存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1.3.3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存在严重管理漏洞,无设备“三率”检查、考核制度,设备不完好的欠账隐患长期存在,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1.3.4补连塔煤矿配采队在生产过程中对支架检修、检查不到位,设备移交时遗留严重安全隐患,未向移交的生产服务中心作出说明,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1.3.5补连塔煤矿机电管理不到位,现场检查不力,对支架不完好状态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现、未进行整改,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1.3.6设备回撤现场风险评估不到位,未认真开展危害因素辨识,习惯性违章未从根本上杜绝,导致现场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和员工违章作业,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1.3.7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反馈给相关部门整改,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1.4防范措施
1.4.1各生产矿井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各综采工作面所有液压支架侧护板的连接安全状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1.4.2机电管理部门要立即制定机电设备“三率”检查制度和考核办法,要求矿综采队每个圆班对机电设备“三率”检查一次,区队每周全面检查一次,机电科每旬全面检查一次,矿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公司机电管理部门每季度检查考核、通报,并严格奖罚兑现,全力消除机电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4.3各单位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再次详细地、全面地辨识,全员参与,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要制定详细的应对措施,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4.4抓好每台设备的安装和检修,要按规程规定和质量标准进行逐台出厂和入井二级验收,机电管理部门要立即制定二级验收制度,对达不到质量标准和完好要求的设备,必须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后方可入井。同时要严格落实机电设备包机制度,采取包机人包设备、包区域“三包”措施,抓好设备的日常检修、检查,提升机电运行管理水平。
     1.4.5落实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制度。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巡回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重点防范相结合,在严格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重点矿井、重点地区实行重点监控,抓好重点工作面、边远死角以及采面安装、回收、初采初放,开掘巷道开口、扩修、巷道贯通,大的系统调整、大型机电设备安装、回收等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搬家倒面期间的安全管理,对危及安全的重大危害,必须落实“四不生产”原则,并跟踪督促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继续组织生产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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