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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电三公司临时工高处作业走钢梁自坠身亡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03日

【事故概况】
4月12日8时 20分,东电三公司绥中施工现场吊装工地吊装三班工作组6人在吊装1号炉煤斗第二转运塔49米高处吊装钢梁并拧紧螺栓作业,因当时风力达6级左右,工地副主任考虑安全,决定停止作业并要求工作组成员下到地面,三人已下到地面,待第四人乔某(男22岁,临时工)从49米高处下来时。不慎发生坠落到零米,经抢救无效死亡。
【暴露问题】
事故是由于临时工引起,我们单位的各生产分场也在大小修时雇佣临时工,但我们的管理又怎样呢?对待安全问题尤其是人命关天的问题,我们万万不能存在侥幸。思理和麻痹大意思想。
1.今后各单位招用的临时J:、民工及分包队伍,必须严格按电力建设及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进行资质审杏,鉴定合同及三级安全教胄。
2.加强对临时工、民工、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要向正式职工一样对待,混岗工作时应在有经验职工带领下工作,不能把危险程度超出力工承担能力的工作交给他们去做。
3.高空作为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每时每该部要挂好安全带,严禁高空作业走钢梁,必要时应挂好防坠器。
4.高处作业的平台、通道要装设栏杆和水平拉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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