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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多经公司管理不善民工高空坠落死亡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03日

【事故概况】
佳木斯电力实业集团所属七台河多经公司1999年10月14日发生了一起临时工高空坠落死亡事故。七台河多经公司承包更换七台河电厂10kV电厂甲线柱油开关的施工,记日公司副经理胡某派本公司安装队金某去现场勘察,金某回来说看的是电厂乙线。14日9时15分胡某电话通知金某电已停完,可以作业,并告诉金电厂电源乱一定要验电挂地线。这时现场已开始工作。姜某已在杆上挂地线,已扎好腰绳,同时何某某和文某(死者男,33岁,临时工),在双杆的另一侧也已上杆,但刘某刚上至5米处未到位,末扎腰绳。在姜某用地线验电时(因当时没带验电笔)造成两相短路接地,发出弧光和声响,现场人员看到三人同时抱住电杆,几秒后位于另一杆中部的刘某哼了一声就头朝下掉下杆头部着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暴露问题】
1.领导者违章。当看现场的人回来说是电厂乙线时,领导也不予以纠正,明知电厂电源乱,也过去现场勘察及交待安全措施,致使工作负责人的错误认为没得到纠正,造成误登带电线路,酿成事故。
2.对招用的临时工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还用临时工当安全员。此安全员实属虚设,面临违章无动于衷,根本起不到安全把关的作用。
3.工作负责人严重失职,首先作业未开工作票,又没带安全工器具,接地线时不验电,竟同意用地线验电。作业前没有向作业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安全交底。
4.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严重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无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带验电器,接地线前不验电。未得到试‘可擅自登杆作业,安全帽习、系带。对用地线验电的蛮干作法,习以为常。
【防范措施】
1.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无票作业,作业前必须坚持停电、验电、拴接地线,切实从技术措施、组织措施上把好安全生产关。
2.作业前要严格执行危险点分析铭IJ度,对作业的危险点分析应做到全员参加,对作业全过程有针对性的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3.对临时工进行一次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辞退,对临时工在安全上的管理要与正式职工同样对待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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