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3.3”高处坠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14日

事故时间:2013年3月3日10时8分
        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伤亡情况:三人死亡
        事故概况:
        2013年3月3日10时08分,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1#铜矿带380水平运输中断卸载站发生一起高处坠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50万元。
        事故经过:
        2013年3月3日09时35分,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I#铜矿带380水平运输中段卸载站溜矿井料位计安装具体负责人项目管理部电气助理工程师金X邀约采矿管理部设备科科长叶XX、溜矿井料位计安装施工单位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安装公司大红山安装项目部副经理赵XX、驾驶员周XX一同乘坐轻型卡车下井,工作任务是到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I#铜矿带380水平运输中段卸载站溜矿井上部矿仓选择确定溜矿井料位计安装位置。09时52分,三人途经I#铜矿带380水平运输中段卸载站过磅房,在过磅房停留近4分钟并与过磅房当班的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矿业工程有限公司驻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第二项目部人员赵XX作了短暂交流。09时5 6分,三人避让从卸载站卸完矿返回的电机车后离开过磅房向卸载站行进。09时59分,三人到达卸载站,其中金X、赵XX两人停留在卸载站入口,叶XX围绕卸载站巡视检查,并与正在轨道下方平台上进行清碴作业的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矿业工程有限公司驻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第二项目部职工毕XX进行了短暂交谈。随后,三人离开卸
        载站从措施井下到溜矿井上部矿仓选择确定料位计安装位置。1 0时03分,卸载站溜槽上方轨道上不定时地出现由下往上稳定照射的电筒光。10时08分,卸载站溜槽上方轨道上出现最后一次由下往上照射的摇晃、摆动激烈、短暂的电筒光。同时,在卸载站下方平台上清完矿碴的毕XX在往上爬出的过程中听到从溜槽下方传来“哗”的一声很大的响声,在卸载站出口处与毕XX同班组的普XX也听到响声。毕XX爬出卸载站下方平台后往溜槽看了看,看到原先堆在溜槽中的矿石不见了,其它未见异常,两人随后正常工作到下班。在I#铜矿带380水平运输中段入口处等待的驾驶员周XX等到15时左右仍未见叶XX、金X、赵XX回来,就去I#铜矿带380水平运输中段卸载站找寻,在卸载站旁措施井井口看见一个吸附倒挂在铁板上的电筒,但没找到人,只好回到原地继续等待。因一直未等到三人,周XX就独自一人驾车出井,出井后于下午17时10分左右将上述情况报告给该项目部技术员彭X。17时40分左右,彭X向玉溪大红山矿业公司项目管理部主任助理杨XX报告了叶XX等三人失踪情况,杨XX当即联系采矿管理部职工张X对三人的井下运行轨迹进行核查,通过人员定位系统查询,三人无出井记录。18时30分左右,张X把三人无出井记录的情况上报公司副总经理。19时左右,公司副总经理赶到公司采矿管理部调度室,立即下达停止I#铜矿380水平运输中段运矿及140水平破碎站箕斗井提升指令,组织展开视频监控录像、下井人员轨迹查询系统搜索,向地表相关单位询问三人去向,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作了情况报告。之后,总经理赶到采矿管理部调度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3个搜救工作组开展下井搜寻工作。19时30分左右,根据三人当日的工作情况及对视频监控录像和人员定位系统查询,初步分析三人可能坠入溜矿井。随即对I#铜矿带380水平运输中段卸载站实施保护、封锁,从140水平破碎硐室放矿找寻,        在放矿机出口处加装人员识别卡读卡器和照明设施,对整个放矿过程实施监控。5日23时20分,第一次发现尸体组织坠落到100水平运输胶带。6日0时40分,又发现一只水鞋坠落到100水平运输胶带。随后又陆续发现了人体的手臂、脚等尸体组织。14时47分,溜矿井中矿石全部放完,放矿找寻工作结束。当天下午,尸体组织被送至玉溪殡仪馆存放。经DNA鉴定确认尸体组织为三人遗体组织。
        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现场勘验:事故现场位于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I#铜矿带380水平运输中段卸载站溜矿井上部矿仓。该溜矿井井口平面位于卸载站溜槽中心线右侧下方10.937米,溜矿井设计为圆筒形,井口为圆形,直径3.5米,井深230米,溜矿井井口面中心与卸载站入口铁轨中心垂直投影水平距离为l米,溜矿井井口中心与上部矿仓东墙面相距3.5米,与西墙面相距3.5米,与南墙面相距3.161米,与北墙面相距4.5米。卸载站东北侧有一在建措施天井,天井联道与上部矿仓相通,其井底与联道底板、上部矿仓、溜矿井井口平面在同一水平。溜矿井井口边缘与联道口平台堆积有大量矿石,联道侧矿石堆积角度为45度,溜井侧矿石堆积角度为65度,残留矿堆高度1.4米,完全覆盖了溜矿井口平台。
        事故发生后,通过询问电机车司机张X,当班清碴工毕XX、普XX,证实叶XX、金X、赵XX三人进入溜矿井上部矿仓前,溜槽中堆积有矿石,说明上部矿仓内堆积有大量矿石,溜矿井井口已被矿石完全覆盖。10时03分,叶XX、金X、赵XX三人从措施井下去后,经过联道进入了上部矿仓,而且用电筒往上照射,电筒光能从下往上照射到溜槽上方轨道上证明三人已站在靠近溜槽的矿堆上。当天从09时20分开始,140水平破碎站一直在放矿生产,由于放矿过程中溜矿井堵塞形成悬拱,1 0时08分,悬拱突然陷落,三人随同矿石坠入溜矿井致死。
        1、直接原因
        叶XX、金X、赵XX三人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进入溜矿井井口作业的规定,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无安全监护人员的情况下,冒险进入上部矿仓站到已处于悬拱状态的溜矿井井口矿堆上查看、选定料位计安装位置时,矿堆突然发生陷落,三人随矿石坠落溜矿井致死。
        2、间接原因
        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不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不完善,并且针对性不强、执行不严格。对溜矿井井口作业、上下交叉作业未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协作单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生产组织不合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井下各部门及协作单位交叉作业现象较多,I#铜矿带380水平运输中段卸载站曲轨以上为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矿业工程有限公司驻玉溪大红山矿业玉溪公司第二项目部管理,140水平破碎站为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驻玉溪大红山项目部管理,I#铜矿带380水平运输中段措施井等项目施工由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安装公司大红山安装项目部负责,多家单位和部门在同一区域内生产作业时互不直接联系,仅通过调度室协调,调度室协调也存在协调不及时等情况。事故发生时,140水平破碎站在放矿生产,而叶XX、金X、赵XX进入I#铜矿带380水平运输中段卸载站溜矿井上部矿仓选定料位计安装位置时也未同相关单位联系。I#铜矿带380水平运输中段卸载站区域人员管理不规范,对进出辖区人员未进行盘查、登记。
        3)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职工对矿山井下危险因素认识不足,安全意识、防
        范意识、危机意识淡薄,特别是管理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4)高风险作业审批、监护措施不落实。项目管理部未制定溜井井口作业安全方案,叶XX、金X、赵XX三人进入I#铜矿带380水平运输中段卸载站溜矿井上部矿仓作业未向卸载站值班员及两名清渣工交代,未指定专人对进入溜井上部矿仓作业进行安全监护,致使事故发生后无人知晓,救援迟缓。
        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3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违反操作规程,冒险违章作业的责任事故。
        事故类别: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高处坠落事故。
        预防整改:
        1、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标牌,落实“看板管理”要求,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2)模范执行和督促检查外委协作单位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各生产区域、作业区域和爆破、吊装、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高风险作业要制定专项方案,指定专人现场监护,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3)严格执行人员进出井口制度规定,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加强进出井口人员管理。
        4)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以增强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危机意
        30
        识和作业现场安全确认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综合素质。
        2、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要加强对I#铜矿带150万t/a工程试运行管理,尽快完善380卸载站措施井、联道等工程安全设施,及时整改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尽快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31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