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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事业部坠落伤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12日

一、事件经过:
   2005年7月3日下午5:30左右,宜昌市猇亭区桃子冲设备安装服务队(以下简称桃子冲队)在造气三楼露天平台新制作的铁制钢架上实施加盖彩钢瓦作业时,由于桃子冲队施工人员陈龙在作业时未系好安全带,不慎从离地面12米的高处坠落下来,现场相关人员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因其头部受伤严重,失血过多,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二、事故产生后果及影响效益:本次事故导致桃子冲队施工人员陈龙死亡。
三、原因分析:
(一)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安装的彩钢瓦未固定
(二)人的不安全行为:1、高空作业时未系好安全带;2、登高作业证上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人职责。
(三)管理因素:1、设备动力部作为外施队的对口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够,且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没有检查落实;2、安环部在票证管理上没有把关,本应是开具二级登高作业证的开成了一级登高作业证,登高证办理后没有到安环部备案。
四、吸取教训及应采取的措施:
(一)规避物的不安全状态应采取的措施:安装的彩钢瓦必须固定。
(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应采取的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三)堵住管理漏洞应采取的措施:1、加强票证管理,落实专人监护等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五最、五落实”的安全文化;2、进一步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3、安环部要对所有外施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不允许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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