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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承包商员工更换盘根跌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02日

Ⅰ事故经过:
        2014年10月2日下午,石南采油站向生产运行科申请两名华隆普工,由石南采油站班长王俊华带领,协助做好井区保温工作。当日18时,班长王俊华发现SN6323油井盘根盒漏油,便带领华隆公司刘正兵、蔺清胜两名普工到该井井口,指挥其更换井口密封盘根。18时10分,华隆普工刘正兵左脚踩在井口保温箱安装扶手上,双手扶在保温箱顶部,右脚准备攀爬到保温箱顶部更换该井盘根,由于保温箱、安装扶手等湿滑,致使刘正兵在攀爬保温箱时不慎跌落在地面。王俊华和蔺清胜立即将刘正兵扶起,刘正兵活动了一下关节,只感觉左腿处有些疼,觉得并无大碍;19时王俊华将刘正兵送回华隆公司基地,20时华隆公司安排车辆将刘正兵送回克拉玛依休息。10月3日上午,刘正兵感觉左腿部疼痛,随后去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检查,最终经医院诊断:刘正兵为左大腿骨折。此次事故造成一名承包商员工受伤。
       
        承包商员工跌伤事故现场示意图
        Ⅱ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华隆公司普工刘正兵在登爬井口保温箱时,踩在保温箱安装扶手上的左脚滑落,致使该员工跌落在地面,造成其左大腿骨折。
        间接原因:①石南采油站员工王俊华在指挥华隆普工更换井口盘根作业前,未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未能辨识到此项作业的相关风险提示并制定对应防范措施;②石南采油站员工王俊华违章指挥,华隆公司普工刘正兵违章作业(华隆公司普工刘正兵无采油操作证,不能进行更换井口盘根操作,石南采油站员工王俊华却指挥其进行更换井口盘根作业);③需要登爬到井口保温箱顶部的更换盘根作业,无员工登顶设施。
        管理原因:①石南采油站管理干部安全管理不到位。该站大量存在着更换盘根作业需站在井口保温箱顶部的油井(此类油井保温箱高于1米,保温箱无专门上下扶梯设施),致使更换盘根作业存在滑倒跌落隐患,这一隐患在石南采油站一直存在,石南采油站管理干部未能引起足够重视;②石南采油站对于员工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工具方法的培训、使用和监督检查不到位;③石南采油站对员工违章行为督查不到位,致使该站员工存在违章指挥无证人员从事采油作业现象。
        Ⅲ 经验教训:
        ①作业区加工制作井口更换盘根作业设施(暂称),并修定完善相关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
        ②以此次事故为例,在作业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经验分享,教育员工吸取教训;并进一步强化“工作前冷静思考一分钟”意识;举一反三,在作业区范围内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希望各承包商单位和作业区全体员工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并以此为戒避免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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