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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不系安全带 工作人员把命丧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29日

某厂2名作业人员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在进行起重挂钩作业时,失去平衡同时跌落,1人死亡。
【简要经过】
某年6月12日上午,某厂脱硝改造工作中,作业人员王某和周某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进行起重挂钩作业,2人在挂钩时因失去平衡同时跌落。周某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坠落后被悬挂在半空;王某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从标高24m坠落至5m的吹灰管道上,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高处作业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
2.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失去监护。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1.高处作业时,应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
2.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制度规定】
1.《安规》(热机)第584条规定“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2.《安规》(热机)第586条规定“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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