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马钢股份第四钢轧总厂“5.22”起重伤害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4月02日

   事故经过
    2008年5月22日,连铸作业区乙班接班后,2#连铸机于17∶20分左右送引锭杆时,3流引锭杆小车在距离结晶器大约1.5米处无法动作。操作人员立即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检查发现,是引锭杆小车的驱动轮卡在轨道的接缝处(为便于检修,地面由活动盖板组成,接缝在交界处产生)。于是,当班主操程中华决定用行车吊起引锭杆小车,在接缝位置垫上垫块来解决问题。浇铸2#150吨行车吊接到指令后,由连铸当班作业长王军安排1名浇钢工挂上链条,开至引锭杆小车故障位置上方。程中华将链条钩头挂好以后,即站在不远处(大约1米左右)指挥行车进行起吊作业。大约17∶40分左右,链条钩头变形后滑脱,击中程中华头部。经医院检查确认,程中华为重度颅脑损伤。
    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进一步,更广泛和全面的调查分析,综合管理、操作、检查及行车驾驶等各方面的有关信息,认为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有:
    (一)主要原因
    程中华在进行起吊作业时,没有对所使用索具的有效载荷进行确认,以及领行时站位不当,是发生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次要原因
    1、当班作业长王军对程中华领行作业,安全交底不到位。
    2、行车工对操作工所使用索具的有效载荷缺乏足够的认知。
    3、当班作业人员、检修人员互相之间的安全监督不力,没有尽到监护责任。
    4、分厂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少数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心理上存在麻痹大意,对危险因素缺乏足够认识。
    防范措施
    (一)各部门、分厂,特别是连铸分厂,近期针对此次事故召开专题会,以此事故为典型,深刻总结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举一反三,进一步讨论如何做好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克服某些习惯性的违章行为、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设备点检人员工作技能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重复性故障的处理要彻底。
    (四)各单位要对本区域使用的索具进行状况检查和承载能力确认,并在索具上进行标识,工作前要对吊物重量事先确认,做到互相匹配。
    (五)行车作业首,要做好确认。吊具、吊物不明拒绝起吊;同时,做好起吊前的试车确认.
    (六)加强与本岗位相关的某些工作的基本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切实提高突发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