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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倾倒 操作工死亡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01日

一、事故经过 2004年1月2日下午6时左右,大连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从厂内火车专用线到码头倒运原木和工字钢的装卸作业。其中厂内车辆驾驶员梁某负责将原木、工字钢从火车专用线拉到码头,杨某操作15t门座起重机(设计最大载荷为15t),杨某、赵某负责起重作业的挂钩、摘钩。20:50分左右,梁某拉来第三车工字钢(28根,约22t重),杨某、赵某爬上汽车准备捆绑工字钢进行挂钩作业,发现此次拉来的工字钢太多,欲分两次起吊,而门座起重机操作工王某则示意一钩起吊,杨某、赵某就将28根工字钢捆绑在一起,20:55分左右,门座起重机操作工杨某开始在19m幅度(此处最大载重量为10t)起吊,因吊物严重超载,加之无力矩限位器,致使门座起重机发生倾倒,操作工王某随门座起重机一同摔到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原因分析
1、自制15t门座起重机存在严重设备缺陷,无力矩限位器。当门座起重机操作工王某超载吊运工字钢时,设备无保护装置,吊物将门座起重机拉倒,导致门座起重机倾斜而倒塌,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主要原因。 2、吊运工字钢时,没有确认其重量,就盲目起吊,导致超载运行将门座起重机拉倒,是造成此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启示 吊车19m的幅度最大允许载荷10t,却硬要吊22t的货物,事故的根本原因是严重超载。通常情况下,起吊一件货物,应首先弄清货物的重量,以确保使用的钢丝绳等索具规格及设备性能,能满足吊重需要,作业一开始就存在事故隐患,一场事故在所难免。 严重超载导致结果可能有2个:一是当钢丝绳等索具的应力极限大于吊车载荷能力时,吊车损毁;二是当钢丝绳等索具的应力极限小于吊车载荷能力时,则索具拉断。因此,在任何情况下,要安全就要禁止超载,尤其是这样的严重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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