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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厚实建筑安装公司“3.25”较大起重伤害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17日

2016年3月25日16时35分左右,位于上海市东大名路1075号一在建工地,发生一起较大起重伤害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85.52万元。
        (一)事故涉及的单位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外滩公司),经营范围:在上海市虹口区海门路地块内从事商业及办公地产的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及相关配套服务。
        2.监理单位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建设监理及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监理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服务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工程监理综合甲级。
        3.总包单位
        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经营范围包括:境内外各类建筑工程的承包、设计、施工、咨询及配套设备、材料、构件的生产、经营、销售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其主项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持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专业分包单位
        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施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械施工,建筑与运输机械租赁、修理及配件销售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其主项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持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劳务分包单位
        (1)上海厚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实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木工作业分包,砌筑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等。持有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主项资质等级为:钢筋作业分包劳务分包贰级。持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上海舒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志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机械设备维修(除特种设备),向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持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证书。其资质类别及等级为:模板脚手架施工专业承包不分级;施工劳务资质劳务分包不分级。持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机械租赁单位
        上海紫洵建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洵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建筑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等。持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证书。其资质等级为: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持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合同签订情况
        1.星外滩公司与建工集团签订《星港国际中心三期、四期、五期、六期、七期项目(原海门路55号地块三~七期项目)总承包工程合同文件》,约定由建工集团作为项目承包人。承包项目包括:地下室(机房、车库及商业)、裙房大型购物中心、国际5A级写字楼、高档公寓式办公楼及会所;标段为裙房及塔楼总承包工程。
        2.星外滩公司与建科公司签订《星港国际中心三期、四期、五期、六期、七期项目(原海门路55号地块三~七期)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由建科公司(监理人)向星外滩公司(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3.建工集团与机施公司就施工机械(含设备安装、拆卸)施工事宜,签订《施工机械分包合同》,约定由机施公司为星港国际中心三~七期项目提供两台STL720型塔式起重机,并配备随机操作人员(每台2人)。
        建工集团(总承包)与机施公司(分包)签订《施工分包合同》,约定星港国际中心三~七期项目金属结构工程由机施公司分包。工程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表明的金属结构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保工期、包节点补充或者深化,包所有材料检测、包功能检测、包审图、包安全文明环保和包协调管理。
        4.建工集团(甲方)与厚实公司(乙方)签订《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约定星港国际中心三~七期项目部分工程由厚实公司承包,承包范围为东塔楼地上结构工程,包括:一结构(钢筋、模板、钢管脚手架、底板支撑、混凝土浇捣、电焊焊接等工程),二结构(砌筑、楼底板浇筑)。承包方式为劳务分包。
        5.机施公司与紫洵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甲方(机施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紫洵公司)借入外附式STL720塔式起重机贰台。
        6.机施公司与舒志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星港国际中心三期、四期、五期、六期、七期项目部分工程由舒志公司承包,承包范围为东塔楼的钢结构吊装焊接等;工作内容为完成现场所有与钢结构施工有关的工作内容等。承包方式为劳务(包辅料、包辅助设备)。
        (三)项目及工艺情况介绍
        星港国际中心项目位于上海虹口区的中心区域,基地范围东至海门路、南至东大名路、北至东长治路。基地总面积40577.40平方米,由2幢办公楼和一座三层24米高的主题商业中心组成,其地上建筑面积为261086平方米,地下总面积为191778平方米。
        发生事故的位置位于该项目东塔楼E08电梯井(图纸编号)。东塔塔楼建筑总高度262m,共55层,核心筒平面尺寸17.2×32.7m,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核心筒和钢框架组合的结构体系,共布置爬模外架14组,爬模内架5组,电梯井筒架(以下简称筒架)7组。
        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筒架提升及施工作业过程如下:
        (1)墙体混凝土强度达到施工方案设计要求后,吊挂保险钢丝绳,并安装提升钢丝绳,内收承重销,作业人员撤离筒架,提升筒架到上一楼层的预留孔位置,承重插销就位固定后即可拆除提升钢丝绳。
        (2)绑扎混凝土墙体钢筋、拆模、清理模板。
        (3)将手拉葫芦挂在筒架钢板吊耳和大模板吊环上,利用人力提升大模板一个楼层,合模就位。
        (4)浇筑墙体混凝土并养护,卸下活动载荷,进入下一施工段流程。
        (四)事故经过
        2016年3月25日16时许,厚实公司木工班组带班人朱国礼按照工作计划,与白贵杰、白连合、朱继敏、彭定忠、张湃共6人,进入东塔楼核心筒E08电梯井实施筒架提升作业。其中朱国礼、白贵杰、白连合站立在筒架底部(位于核心筒第六层位置,标高约33米),配合进行筒架提升作业。朱继敏站立在筒架上部进行司索等作业。彭定忠站立在核心筒主体结构第六层底板,通过对讲机(频道2)进行指挥信号工作。张湃站立在核心筒主体结构第八层底板(标高约42米),通过对讲机(频道2)接受彭定忠传递来的信息后,将信息传递给站在身边的舒志公司作业人员张春喜。张接受信息后,再通过自己所持有的对讲机(频道7),指挥东塔塔机驾驶员陈阵玲进行起吊作业。
        16时30分左右,在筒架起吊前,作业人员朱继敏站立在筒架顶部,将两根钢丝绳系挂在筒架顶部横梁中间“八字”腹杆位置,随后筒架开始提升。在提升过程中,站立在筒架内部的厚实公司作业人员先后将底部的承重销抽出,随后采取脚抵住电梯井内壁的方式,避免筒架在上升过程中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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