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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东方劳动服务有限公司“8.26”起重伤害事故的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17日

 

一、企业名称:大连新东方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二、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事故发生时间:2015年8月26日0时44分
四、事故地点:大连港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5号泊位
五、事故类别:起重伤害
六、事故原因:忽视安全,运动的桥式起重机撞人
七、事故严重级别:死亡1人
八、伤亡人员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本工种
工 龄
伤 害
程 度
受过何种
安全教育
张志领
40
起重机械指挥
3年
死亡
起重机械
指挥培训
九、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6000天
十、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
十一、事故详细经过:
(一)事故背景
1.大连新东方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劳务公司),2006年3月24日在庄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晓艳;住所:庄河市塔岭镇朝阳寺村;经营范围:国内劳务派遣。2014年6月9日完成《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换证,发证机关: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经营范围:劳务派遣;有效期至2017年6月8日。2006年7月新东方劳务公司与大连港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码头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书》和《安全协议》,每年进行续签,承接集装箱码头公司港口集装箱船舶装卸绑扎作业项目及相关作业。新东方劳务公司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管理和指挥。新东方劳务公司在集装箱码头公司有劳务人员200人,公司委派张小红任经理,负责在集装箱码头公司的劳务人员管理。下设4个劳务队,由4名劳务队长分别负责,采用4班倒作业方式,当班作业是由劳务队长高长宝带班,负责当班的5个作业班组,指挥手张志领负责11号岸桥作业班组工作。
2.集装箱码头公司,为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由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占股比35%、新加坡港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丹麦A.P穆勒马士基集团、中远码头(大连)有限公司各占股比25%、20%、20%,2004年9月3日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曲伟(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集装箱码头公司董事长);住所:大连保税区IVT2-1;经营范围:货物装卸、拆装、仓储、保管、分拨、堆存、运输等。下设:操作部、安全监察部等职能部门,对新东方劳务公司所承包业务作业管理实施监督和考核。
3.集装箱码头公司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岸桥),制造日期:2012年04月19日;设备类别:门式起重机;型号:ZP65tA8。
4.张志领(死者),黑龙江省肇源县古龙镇河南村西南窑屯32号,1975年5月生(身份证号232328197505073010),2001年11月16日进入新东方劳务公司,参加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2012年8月29日取得起重机械指挥特种作业证,有效期至2016年08月28日,发证机关: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证号:232328197505073010。2014年5月29日与新东方劳务签订劳动合同,至2016年5月28日,从事集装箱码头公司港口集装箱船舶装卸指挥手工作。
(二)事故经过
2015年8月26日零时,按照集装箱码头公司操作部下达的综合计划表,新东方劳务公司准备在集装箱码头公司15号泊区停靠的集发黄海号轮进行装船作业。零时42分岸桥指挥手张志领,在陆侧监护电缆卷筒以下区域引领、指挥由集装箱码头公司岸桥司机隋璐驾驶的11号岸桥,从第81号系缆桩自东向西行大车到92号系缆桩船头处进行装船作业;新东方劳务公司捆绑工昌彦峰、李明超、沈志全一起在87号系缆桩处等待岸桥,捆绑工梁东随岸桥自东向西行走,协助张志领监护海侧岸桥运行区域,零时44分岸桥行驶到89号系缆桩时,张志领离开自己的陆侧监护区域右转斜向步行到海侧岸桥运行区域,被运行的岸桥撞倒,胸腹部被岸桥走行防护架挤压,梁东发现后立即按下岸桥急停按钮,岸桥停下。张志领面朝上,头南脚北,平躺在距岸桥前端2.63米的走行防护架下,身下压着锚定坑盖板,梁东等人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报告相关领导,张志领被送至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三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现场勘察情况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调取了相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了勘察,情况如下:
1. 11号岸桥2014年06月17日由大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报告编号:40D0201404145)有效期为2年。紧急停止开关型号为XB2-BS544C,安装在岸桥大车走行台处,顶轨器上方,岸桥海、陆内侧各两个,共4个,距地面为1.35米,测试性能良好;声光报警器型号为BC-8,经测试性能良好,工作正常;岸桥电缆卷筒安装在岸桥左侧联系梁上,距地面18.66m;岸桥行大车最大运行速度为0.75m/s;岸桥同轨门腿间跨度为18.3m。岸桥走行防护架,分上、中、下三层防护杆,下层防护杆的最下端面距地面的距离为20cm。
2.15号泊位全长466m;当日15号泊位停放2台岸桥,10号岸桥停放在11号岸桥西侧79号系缆桩处,不参与当日作业;两个系缆桩间距16m;两条轨道间跨度为35m,六排车道;轨道两侧黄色标识线内为岸桥运行区域,两线间距5.5m,岸桥轨道两侧有用于岸桥防风锚固的锚定坑。11号岸桥轨道两侧锚定坑部分处于打开状态,盖板无序摆放在轨道两侧,盖板长0.7米;宽0.48米;厚8mm。
十二、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和专家鉴定及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认为:
(一)直接原因
新东方劳务公司员工张志领,安全意识淡薄,在岸桥没有停止行走的状态下向右侧转弯进入岸桥运行路线,被运行的岸桥走行防护架撞倒挤压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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