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炼铁厂2.25起重伤害工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1日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时间:2009年2月25日

  事故类别:起重伤害

  伤害情况:死亡

  二、事故经过

  2009年2月25日15时40分,4#高炉乙班工长刘某某、副工长律某召开本班班前会,安排生产任务,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刘某某负责高炉操作,律某某负责外围生产工作。16时,炉前乙班在出铁场进行岗位接班,开始当班的正常生产,16时50分时按时出第一炉铁,17时20分出铁结束,全体人员回休息室等待下次操作。17时40分炉前全体人员陆续从休息室出来,到各自的岗位作业,为下一炉出铁做准备工作。组长程某某走到下渣沟,看见渣沟旁放置一个渣斗,然后自己拿来天车遥控器,喊杨某某过来帮忙挂钩,说移一下斗子,两人一起把天车吊具的挂钩挂在渣斗上。挂好后,杨某某就转身弯腰去拿地面上的铁锹准备清理渣沟内的渣子,拿起铁锹后,抬头看见渣斗已被吊起,渣斗距离地面有1.5米左右,而且南北摆动,程某某往后退,但已经退到柱子跟前,没有继续后退的余地,渣斗直接碰撞到程某某的头部,造成其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程某某在操作天车遥控器时,因自己站位不当且吊物摆动,被吊物挤伤,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程某某本人身为组长,无证操作违反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安阳钢铁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炼铁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当班管理者对程某某违章操作、站位不当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

  四、防范措施

  1、针对本次事故,加强对班组长、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对现场监督检查,增强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3、科学组织生产,严格安全措施,加强班组联保互保,做好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护工作。

  4、扎实开展“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保安全”活动,纠正违章违规,规范职工操作行为。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