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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兴洲长江大桥公路分建段履带式起重机倾覆事故的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17日

2006年9月3日下午3时45分,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公路分建段工程工地,发生履带式起重机倾覆的重大安全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06年9月3日下午3时45分,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公路分建段工程工地,一台QUY50A型液压履带式起重机在39#桥墩吊装整体钢内模,整体钢内模起吊到高约12米,准备落位时,起重机发生侧翻,52米长的吊臂砸向39#桥墩的脚手架,致使5名在脚手架上配合起重作业的人员受伤,其中2人因伤势
        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四级重大安全事故。
        二、事故相关单位
        1 建设单位:武汉天兴洲道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 监理单位: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资质等级:监理甲级
        3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资质等级:总承包特级
        4 劳务分包单位:孝感市楚厦建筑工程公司,资质等级:总承包二级
        5 起重机租赁单位:鄂州市华容鸿运工程机械设备服务部
        经营者(个体)
        三、事故调查和原因初步分析
        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局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正在对本次事故进行调查。根据9月4日现场调查情况初步分析,事发时起重机工作半径17.6m,主臂长度52m,实际起重量5.52吨。按《QUY50A液压履带式起重机额定总载荷表》所示,该起重机在工作半径16m、主臂长度52m时的额定载荷量为4.96吨,可见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起重机操作工李德火超过额定载荷量作业,违反起重作业
        安全操作规程,临危处置不当,致使起重机侧翻倾覆。
        四、事故教训
         天兴洲大桥 9月3日 履带式起重机倾覆事故的发生,暴露了施工总承包单
        位对分包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特种设备的管理存在缺陷,教训极其深刻。
        全市市政行业要通过这次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对施工涉及的相关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狠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分包施工企业和特种设备(包括租赁及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包括劳务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作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尤其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防能力,尤其要针对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市政结构工程,高空作业以及起吊安装作业的特点,结合现场施工实际,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恶性事故发生,确保今年后四个月市政工程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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