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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违章操作伤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09日

  一、事故经过

  xxxx年某月某日,某铁路局工程处第一工程段第四工程队,在一新建电器车间工地施工,吊装钢屋架。钢屋架重2.5t,长2lm,高3.04m,产憋在.垣安装位置8m远的地方。根据吊装工艺要求,决定用轮胎起重机将其吊起再行驶进行倒运就位。吊运时将七人分成南北两组,以便在屋架前后两端加以扶持。当轮胎起重机吊起屋架后,因钢丝绳吊索拴偏,使其前端离开地面仅30Omm左右,而后端却离开地面(1.5m。在行驶时,当起重机司机L某发现轮胎起重机上的屋架随路面不平左右摆动有堕落伤人可能时,便自动采取紧急措施,刹车落钩。结果将没有思想准备摔倒在地面上的Z某压在屋架下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轮胎起重机吊钢屋架时,吊点选择不当使其出现严重偏斜,此时指挥人员和操作司机应予以指出,并放下吊重,重新调整吊点,直至偏斜消除后方可起吊。但当时指挥人员和司机都未及时消除隐患,而是继续起吊后行驶,属于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2)所吊钢屋架较长,起吊行驶过程中应采用牵引索加似控制,但施工人员却进入起重作业危险区域,在钢屋架前后两端直接用手加以扶持,属于违章作业。

  (3)起重机司机在没有得到指挥信号的情况下违章操作、擅自刹车落钩将人压伤,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应汲取的教训

  这是一起轮胎起重机吊大、长物件行走中违章操作、采取防范措施不当引起的载荷下落伤人事故。从事故中应汲取以下教训:

  在使用起重机械吊装尺寸比较大或不规则的重物时、应该拴以牢固的溜绳来限制其摆动,并需安排足够人员进行牵拉,严禁施工人员进人吊文成起重传下等危险区域直接抓扶重物。如果出现斜拉斜吊的情况时,起重机司机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停车落钩后,待吊点找正调整后方可再行起吊,杜绝侥幸心理、当遇到 (或预见到)危险、紧急情况时,起重机司机应通过有效方式告知指挥人员及配合作业人员,在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下,疏散相关人员,采取妥善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风险管理世界-www.RiskMW.com)

  四、反事故措施与预防

  (1)施工单位在进行大件吊运及危险工况作业前,应事先经过认真核算,选好吊点,制定详细的吊装作业指导书。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应加以识别,并将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写入吊装方案中。开工前,应组织所有参与吊装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装过程中,措施编写、审批人员应到现场进行监护。

  (2)起重作业前应检查吊点是否正确,吊钩悬挂点是否在吊物重心的垂直线上。吊运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严禁斜拉、斜吊和快速起落。

  (3)物件起吊时,车下捆绳人和挂钩人离开被吊物件后,再指挥起吊,工作吊起时,一切人员应离开移动线路周围。指挥人员在物件前头,禁止任何人在起吊物件下逗留或走动。

  (4)轮胎起重机在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的正前方,并用绳索拉住,缓慢行走,吊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Ocm,吊物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当时允许起重量的2/3。

  (5)加强起重机操作、指挥及配合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必要时有针对性制定事故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习,提高施工人员的防事故及自救能力。

  五、违反何种标准、规定、规程及其条款
  本事故是由于违反如下条款而造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JB 8716一1998)

  10.6 不准斜拉斜吊物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之

  5.2.2 使用单位应根据所用起重机械的种类、复杂程度以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如:……安全技术要求细则、操作规程细则、绑挂指挥规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甩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之

  10.1.2 起吊物应绑挂牢固。吊钩悬挂点应在吊物重心的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不得偏拉斜吊。

  10.1.3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

  10.3.8 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如指挥信号不清或将引起事故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指挥人员。

  10.3.9 操作人员在起重机每个动作的操作前,均应发出戒备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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