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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钻时吊卡损坏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21日

  一、事故经过

  某年11月15日,某钻井队承钻在钻进至井深5342米时,10时50分卸方钻杆入大鼠洞后,用吊卡先起出一根5″×18°斜坡钻杆倒入小鼠洞,11时02分开始起钻杆立柱,此时悬重153吨(吊卡承载141吨,指重表调悬重12吨),当吊卡缓慢起离转盘面高度约为1米左右时,5″×18°斜坡吊卡旋转销子处小合门根部突然断开(销子完好,未断),断开的小合门飞向井架右边击打在靠立管处的井架工字钢横拉梁上,钻具顿入井内,突然失重的游车、大钩及吊环、吊卡剧烈摆动。摆动的吊卡将在井口刮钻杆上粘糊泥浆的钻工李某的安全帽打打烂,将李某右面颧骨及右眼击伤,造成李某面部右侧颧骨弓骨骨折,右眼眶外侧壁骨折,右眼眶上下壁骨折右眼眶内充洫,右眼球受压变形。

  二、事故原因

  1、斜坡吊卡未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承载能力不足。

  2、起钻前未对井口工具进行认真的检查。

  3、安全意识淡薄,执行操作规程不严格。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定期对关键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其使用条件。

  2、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确保不使用带“病”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

  3、钻台作业时注意站位恰当,随时注意周围环境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作出及时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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