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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挂点不当失平衡,碰撞修磨架挤伤人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24日

 事故经过:

  2006年9月22日白班,莱钢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厂小型车间第四作业班因生产的∮48规格钢材有辊印在精整车间修磨。下午4:30,因发现端部裂纹,车间安排下班后洗完澡的调整工李XX负责带领同恒公司3名临时工进行修磨。

  5点40分,同恒公司一名工人和李XX配合作业,李XX站在修磨的钢材北侧(其背后有一捆修磨好未转走的钢材),同恒公司人员站在南侧距离较远处,李XX穿好钢丝绳后指挥天车起吊,在吊钢过程中,钢材失去平衡,碰撞修磨架,发生转动,钢材挤在李XX的腹部,造成腹部挫伤,立即送到莱钢医院治疗。

  事故类别:起重伤害

  事故原因:

  1、李XX钢材吊挂点不当,强行指挥起吊,在吊挂过程中失去平衡。

  (1)违反特殊钢厂《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5、吊具、吊索安全操作规程中第1.6条: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物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物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重获得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

  (2)违反特殊钢厂《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10、地面配合人员安全操作规程中第12条:吊运开始前,必须指挥周围人员退到安全位置,必须确认吊钩、吊索吊挂牢固,然后才能发出吊运信号。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mm~200mm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发现负载有失衡或脱落可能,应立即下落调整。

  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天车工起吊过快,未进行点动试吊。违反《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中第3条中:利用捆绑绳或链条进行吊物时,应慢慢将绳链拉直起吊,离开地面,停顿一下观察吊物是否牢固。若发现捆绑不牢或重心偏斜时,要立即停车,落钩,重新调整。

  这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李XX站位不当,处于非常危险的位置,违反《修磨、精整安全操作规程》第4条:码垛(打捆)时,操作者必须站在钢材两头;遇有钢材滚动,应立即闪开,不得用手强行推扶。第6条:在修磨台架旁作业时,身体与钢材端部应保持40厘米以上的距离。滚动钢材时,手掌必须平伸压住钢材。手握钢材时不得滚动。遇有圆钢坍塌突然滚动,应立即闪开,不得用手强行推扶。

  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4、车间安排临时作业任务,考虑不周,安全措施不得力,导致职工作业时急躁冒险作业,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5、危险源辨识不充分,安全教育不得力,是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预防措施:

  1、修磨作业时需进入修磨架内侧作业时,后方不得放置钢材,即不得进人两捆钢材内侧进行作业。

  2、钢丝绳吊索在拉直过程中,远离钢材1.5米,严禁用手推扶,待确认稳定后方可上前调整。

  3、深人开展临时性作业和非正常状态下的危险源辨识活动,增强职工动态辨识能力。

  4、加强规程教育。车间进行一次全员规程教育和考试,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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