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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制氧厂氧气瓶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8日

  (一)事故概况

  2002年3月30日19时左右,吉林市松江气体经销处送气工驾驶农用三轮车携带10个空气瓶,来吉林市东华制氧厂充装氧气。19时20分左右,送气工与门卫闲聊后,离开门卫室走进充气间。此时,班长巡视设备后,发现送气工在充氧间,要求其离开。此时即19时25分,充装压力达9MPa时,突然有一气瓶爆炸。死亡1人,轻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该气瓶重量59. 6kg,壁厚6. 1mm,容积37. 9L,工作压力15MPa。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是该气瓶原为氢气瓶,因氢氧混装造成爆炸。

  主要原因是经销单位系非法经营,将改装氧气瓶嘴的氢气瓶混入其他氧气瓶送人东华氧气厂充装氧气,检查人员未能区分开气瓶颜色,没有有效地防止气瓶错装,造成爆炸。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 加强充装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充装间。

  2. 认真执行充装前的检查制度,杜绝错装、超装,不合格气瓶和超期气瓶充装。

  3. 尽快完成瓶装气体经销站的安全注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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