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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西 郊 烟 灰 制 砖 厂 蒸 压 釜 爆 炸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2年10月29日17时5分,北京市西郊烟灰制砖厂,一号蒸压釜在运行中发生爆炸。蒸压釜釜盖的无折边封头与釜圈焊接的一圈焊缝全部断裂,一吨重的封头飞出24米,将厂房屋面板打碎成一个18平方米的透天洞,封头落到5吨天车大梁上将其砸弯。釜盖上828公斤重的支架飞出25米远,爆炸后使总重为155吨的釜体(包括内件)后移4~5米。车间停放的8辆釜车被气浪推出,最远达72米。釜体内三分之一的砖块飞出釜外,最远达189.5米。7000平方米的主厂房上窗框和玻璃全被震碎,厂房部分盖板位移。临近厂房的办公楼和周围房屋部分玻璃震碎。这次爆炸是在早、中班交班后5分钟发生的,釜体前20~50米范围内的6名职工,当场死亡,10名职工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400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釜盖结构设计不合理。该釜规格为直径2.85×25.6米,设计压力1兆帕,由东北工业建筑设计院与富拉尔基第一重型机器厂联合设计。釜盖设计采用无折边球形封头焊接结构,且采用未焊透的角焊结构。

2.设计图样不符合要求。未提出应遵照的规范标准,无射线探伤比例和焊缝系数的要求,无强度计算书,尤为错误的是规定制造单位不做水压试验。

3.制造质量低劣。焊接质量低劣,焊缝中有连续气孔,夹渣、密集气孔、夹渣等超标缺陷、无折边球形封头与釜盖圈焊缝几乎全部未焊透,16Mn—535号锻钢焊接没有采取合理措施,产品未作水压试验。

4.使用单位操作不认真。在运行中未进行硫水处理,造成釜内积水,形成上、下温差应力,此应力是交变的,导致原始裂纹逐渐扩展,造成疲劳断裂。

综上所述,设计结构不合理,制造质量低劣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设计蒸压釜产品。制造单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设计图样的规定制造产品,并提供质量证明书。

2.使用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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