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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1.30”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20日

2016年1月30日16时20分许,在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施工工地,作业人员在进行401#楼与402#楼之间大门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大门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84.5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焦彦龙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全力抢救,查明原因,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故。唐山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绣峰也作出重要批示:责成丰润区及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搜救被困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救治伤者,切实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接到事故报告后,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立,副市长李国忠率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丰润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和抢险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公安、消防、住建、安监、医疗等有关部门全力施救。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相关领导也分别赶赴事故现场,就事故善后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月31日,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丰润区发生一起死亡五人较大建筑施工事故的通报》,就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出明确要求。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1月31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丰润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的“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1·30’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工程基本情况。
      1.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工程概况。
      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以下简称“4号地块”)位于丰润区银城铺镇三里屯村,银城道与人民南路交叉处东南侧。用地面积11627.81m2。总建筑面积43259.05m2,其中地上34883.43m2、地下8375.63m2。建筑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4.21%。地上工程包含401#、402#、403#、404#四栋单体楼及大门、警卫室、外网、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地下工程包含车库、人防区、储藏室等工程。
      2.工程招投标及手续办理情况。
      2013年7月30日,4号地块取得唐山市国土资源局丰润区分局核发的《土地使用证》,证号:丰润国用2014第A-127号。2013年8月21日,唐山市丰润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同意唐山永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开发4号地块商住楼。2013年8月21日,取得唐山市丰润区发展改革局核发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证号:丰发改核字[2013]16号。2013年9月17日,取得唐山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地字第130201201305182号。2013年12月25日,取得唐山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130201201305673号。2013年12月27日,经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永田公司办理了4号地块施工直接发包手续,确定4号地块施工单位为唐山利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5日,取得丰润区住建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130221X14004-1401。
      3.事故大门基本情况。
      4号地块大门工程为小区主要出入口工程,位于401#楼与402#楼之间,框架结构,平面尺寸为7.5m×13m。大门由4根柱和顶板组成。4根柱为钢筋混凝土柱,高14.65m,分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地下部分高4.6m,与车库、401#、402#楼为一个整体基础;地上部分高10.05m。顶板为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混凝土板厚130mm,框架梁截面为400mm×1150mm。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唐山永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田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2日,法定代表人石磊,实际控制人王作武,位于丰润区银城铺供销社北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130221000022651,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肆级资质,证书编号:冀建房开唐字第631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下设办公室、施工科(兼管安全)、财务科、工程科、保卫科、预算科、制证销售科等科室,现有员工23人。其中,永田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亢海霞负责4号地块的建设管理工作,工程科科长宁克军任该地块的项目负责人。
      2.唐山利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民建筑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9日,法定代表人张铁钧,位于丰润区宁国路西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1049502110,注册资本5200万元。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土石方专业承包叁级和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编号:A2014013022102-4/1;《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JZ安许证字〔2005〕001508 1/2,有效期为2014年4月2日至2017年4月2日。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安全科、供应科、工程科、经营科、保卫科及十余个项目部,现有员工850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0余人。其中,4号地块备案项目经理张学成、技术负责人石恒忠,质检员周胜田、杨振合,安全员李美军、幺少东。
      3.唐山市丰润区建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通劳务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王健伟,位于丰润区团结大厦,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5533114745,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具有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不分级、砌筑作业分包一级、木工作业分包一级、钢筋作业分包一级、抹灰作业分包不分级、油漆作业分包不分级、混凝土作业分包不分级、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二级、模板作业分包一级和焊接作业分包一级资质,证书编号:C5114013022102;《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JZ安许证字〔2011〕005178-1/2,有效期为2014年10月29日至2017年10月29日。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部、预算部、物资部、经营部、工程部等业务科室,现有员工90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6人。经调查,4号地块项目实际负责人为建通劳务公司高树春,技术、质量实际负责人为建通劳务公司张和友,现场安全员为建通劳务公司董岩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
      4.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管理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法定代表人张洪君,位于丰润区曹雪芹西大街16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21000013984,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编号:E113002773-4/3。公司下设综合办公室、财务部、总工办、招标代理部、造价咨询、信息部、项目监理部等部室,现有工程技术人员56人,注册监理工程师17人,高级工程师8人,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4人,工程师30人,助理工程师18人。其中,4号地块总监理工程师谈连全、土建监理工程师李贺利、马海安、朱宏彬。
      (三)工程所涉其他单位情况。
      5.唐山市新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地勘察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法定代表人王景清,位于唐山市路北区新华东道1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编号:B113004793。
      6.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唐山规划设计院),法定代表人王春燕,位于唐山市路北区华岩路30号,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编号:A113006965;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证书编号:A213006962。
      7.河北宵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宵岭咨询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法定代表人宋晓玲,位于石家庄市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25层,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证书编号:SHT0106-I。
      (四)合同签订情况。
      1.勘察合同。2011年1月5日,永田房地产公司与新地勘察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永田房地产公司委托新地勘察公司承担丰润区三里屯项目(后更名为金域名邸项目)工程勘察任务。
      2.设计合同。2011年6月1日,永田房地产公司与唐山规划设计院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永田房地产公司委托唐山规划设计院承担唐山丰润三里屯百合星城项目(后更名为金域名邸项目)工程设计任务。该合同设计范围包括金域名邸1#-4#地块所有主体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全部施工图纸。
      3.图审合同。2012年1月,永田房地产公司与宵岭咨询公司签订《河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协议》,永田房地产公司委托宵岭咨询公司对金域名邸4号地块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4.监理合同。2011年6月28日,永田房地产公司与华鼎管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永田房地产公司委托华鼎管理公司对丰润区三里屯新民居一期项目(后更名为金域名邸项目)实施监理,监理范围为金域名邸项目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5.施工合同。2013年12月底,永田房地产公司与利民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利民建筑公司承建永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丰润区三里屯金域名邸项目一期4号地块(401#、402#、403#、404#及地下车库)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所包括的土建、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全部施工内容,包工包料。
      2015年6月,永田房地产公司与利民建筑公司签订《唐山市丰润区金域名邸4#地块商住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补充,承包范围:除土方、桩基础、护坡、弱电穿线、卫生洁具、水表、热表、太阳能设备(含基础)、配电箱内分户计量表、浪涌保护器、人防设备工程外全部施工图纸内容,以及为完成此项工程所采取的一切措施。
      (五)工程实际承揽情况。
      经调查,2015年3月,建通劳务公司以利民建筑公司名义开始进行4号地块工程预算工作。5月10日左右,预算工作结束。5月20日左右,建通劳务公司预算部部长郑翠萍与永田房地产公司总工程师徐翠平、预算员谷海玲开始对预算情况进行核对,并协商确定合同价格。
      2015年6月,利民建筑公司允许建通劳务公司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4号地块工程,并收取工程总价款的6.5%(含5.89%工程款税金和0.61%管理费)作为管理费。随后,建通劳务公司以利民建筑公司的名义与永田房地产公司签订《唐山市丰润区金域名邸4#地块商住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同月,4号地块开始施工建设。
      2015年7月初,工程开工后,建通劳务公司经营部部长姜华以利民公司名义在丰润区住建部门办理了4#地块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设备进场安装告知等备案手续。2015年8月,建通劳务公司出资以利民建筑公司名义投保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4号地块备案项目经理张学成、技术负责人石恒忠,质检员周胜田、杨振合,安全员李美军、幺少东等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均未参与工程建设的实际管理。4号地块现场实际负责人为建通劳务公司高树春,技术、质量负责人为建通劳务公司张和友,现场安全员为建通劳务公司董岩秋。施工过程中采购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及租赁施工机械设备均由建通劳务公司完成并付款。永田房地产公司与利民建筑公司签订的《唐山市丰润区金域名邸4#地块商住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施工履约保证金300万元由建通劳务公司实际出资。截至事故发生时,永田房地产公司共支付1700万元工程款,全部由建通劳务公司获得,利民建筑公司未获得任何工程款。
      截至事故发生时,利民建筑公司与建通劳务公司未签订书面合同及协议。2016年1月30日,事故发生后当晚,利民建筑公司与建通劳务公司补签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协议书》,并共同商定补签协议落款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该协议约定由建通劳务公司承包丰润区三里屯金域名邸项目一期四号地块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所包括的土建、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全部施工内容。
      (六)现场勘验情况。
      1.现场情况。
      事故发生部位位于金域名邸4号地块401#楼与402#楼之间的大门施工现场。由于救援需要,事故现场遭到破坏,现场勘查时原有模板支撑体系已无法进行观察。经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大门顶板模板工程采用快拆架支撑体系,杆件等为主楼模板施工余料。架体搭设时,建设单位未提供经图审单位审查合格的正式施工图纸,仅提供了施工图纸的电子版及复印件。施工单位在进行架体搭设时,参照主楼地下室盘扣脚手架,支撑体系坐落在地下室顶板上,混凝土支模高度9.5m,立杆东西向间距1.2m,南北向间距0.9m,步距1.2m。梁下增设一排立杆。支架南北两侧设置了斜撑,东西两侧及中间各设置一道斜撑。事发前,大门顶板上共有7名作业人员在进行混凝土平整、振捣及苫盖保温草帘作业。作业过程中,大门支撑体系突然失稳坍塌,坍塌面积约100m2。
      2.大门顶板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情况。
      大门顶板模板支撑高度9.5米,属于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该大门顶板模板施工前,施工单位未编制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混凝土浇筑情况。
      经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混凝土浇注方法基本正确,浇筑过程中未出现混凝土集中堆放现象。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6年1月3日,建通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高树春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在未制定模板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未进行技术交底的情况下开始对401#与402#楼之间大门模板支撑体系进行搭设。2016年1月10日,大门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完毕。
      1月13日,4号地块施工现场因扬尘治理不合格,被丰润区住建局安监站责令停工整改。1月14日,施工现场停工放假。1月26日,永田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亢海霞电话要求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高树春进行大门混凝土浇筑。当日,高树春联系混凝土未果,便将该情况反馈亢海霞。1月28日,亢海霞得知本公司承建的人民路南延(光华道至银城道段)工程正在使用混凝土,便电话通知高树春与永田房地产公司人民路南延工程项目负责人王祝波联系,商量混凝土供应有关事宜。当日,高树春与王祝波取得联系,商定好由丰润区永兴混凝土搅拌站提供浇筑大门所需混凝土。1月29日,高树春安排建通劳务公司施工现场生产队长杨庆春联系浇筑工,准备30日浇筑大门。杨庆春随即联系公司瓦工韩连瑞,让其联系浇筑工。
      1月30日7时30分,韩连瑞、杨俊辉、王文洪、张保、代占兴、于兰忠、于兰昌、郑士忠8人到达施工现场,开始做大门浇筑前的准备工作。9时左右,杨庆春与施工现场技术、质量负责人张和友一起对模板支撑体系进行检查。张和友发现支撑体系部分模板变形,出现缝隙,但未向施工现场负责人高树春报告,只是与施工现场生产队长杨庆春商量沟通,提出大门不能马上浇筑混凝土,应对支撑体系进行维护加固。杨庆春认为现场没有木工,无法对支撑体系进行维护加固,要求继续做浇筑前的准备工作。11时左右,混凝土到位,杨庆春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了口头安全技术交底。泵车到位后,开始进行大门混凝土浇筑作业。16时20分左右,大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大门模板支撑体系突然失稳坍塌,导致正在大门顶板上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及苫盖保温草帘作业的韩连瑞、杨俊辉、张保、代占兴、于兰忠、于兰昌、郑士忠随顶板一起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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