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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水泥公司粉磨车间矿料下陷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6日

 一、事故经过

  2004年9月8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嘉兴市东锦水泥有限公司粉磨车间主任沈××、机修工吴××、职工孟×3人从原料库顶上下来,发现上午与孟×一起在6号原料圆库检查和清料的孙××(死者,男,57岁,西塘镇人)不见了,孙××的安全帽和衬衣放在平台和栏杆上。在检查孔内也没有看见其人,分别又到孙××平时休息的地方及厂区寻找仍没有找到。于是想到有可能掉落到进料库里了。车间组织了吴××、沈××、钱××、蒋××四名机修工拆机器的下料口。40分钟后,机器下料口拆开,发现人的一只脚露了出来,马上再拆大口子,又用了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才将孙××从机器口取下来(同时取出了他干活用的铁锹)。立即呼叫120抢救车,送县第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职工孙××忽视安全,违章操作,在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原料圆库是靠重力下漏水泥矿料)。该公司清料岗位有具体的操作规程,明确工作时必须2人以上,并带好保险带。但这起事故中,开始孙××是与孟×在一起工作,车间主任沈××临时叫孟×上顶部修理设备后,留下孙××1人时就应该停止工作,且2人在操作时,都没有带保险带。

  2、造成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是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死者孙××没有经过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在作业中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带保险带);厂方认为孙××是临时工,与他也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事故类别

  坍塌事故(矿料下陷)。

  四、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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