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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某广场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坍塌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4日

 一、事故简介

    2002年11月9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某广场E栋发生一起附着式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

    重庆市沙坪坝区某广场E栋工程,由重庆某建筑公司承建,北京某工程监理部监理,该工程外脚手架采用了附着升降脚手架。
    2002年11月9日脚手架的附着高度在工程的17层至19层,此脚手架附着支撑形式为“吊拉式”,随脚手架的升降,其斜拉杆的悬吊位置也需随之进行改变。当作业人员将1号主框架拉杆逐渐拆除到5号主框架时,脚手架主框架便从1号主框架依次向5号主框架倒塌过来,造成4名作业人员随脚手架坠落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此种脚手架属侧向支撑结构,架体荷载通过主框架、斜拉杆及附墙架传给建筑结构。在改变斜拉杆位置时,作业人员应该先进行一榀主框架拉杆拆除,并按新位置将附墙支架固定后,才能进行另一榀主框架的拆除和固定。而作业人员采取了将数榀主框架附墙架同时拆除的方法,使脚手架支撑点明显减少,造成架体失稳倒塌。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质量不合要求。
    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附墙支架及吊环经改造加长后,焊缝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未经检查确认就盲目使用,受力后导致破坏,使脚手架失去支撑坍塌。
    2.管理方面
    脚手架违章使用。按照规定:脚手架在升降和使用情况下,应确保每一主框架的附着支撑不得少于二处。而该脚手架没有严格执行交接验收,致使作业人员随意上下,在脚手架没有足够的附着支撑情况下安排人员上架作业,导致脚手架失稳。
    另外,脚手架在进行装修作业时,规定同时作业不得超过3层,而该脚手架上铺设了7层脚手板,作业层数严重失控。
    以上可以看出,从脚手架设计制作、施工管理以及作业人员操作都存在严重问题,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结论与教训

    1.事故主要原因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虽有较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因设计、制造和使用有严格的规定,不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也具有较大发生事故的危险,各地都有不少教训。为此,建设部专门研究颁发了《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而重庆某建筑公司未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该公司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不能制止。
    作业人员已施工到17~19层高度时,仍违反规定蛮干,一次拆除5榀主框架附墙架,由此可见,蛮干、违章并非偶然,只是过去违章未造成事故,所以没有引起施工管理人员的注意和进行制止,最终导致发生事故。
    第二,没有遵守脚手架在组装后应经验收确认符合规定时方能使用,且每次升降到位时仍必须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安全时才能上人作业的规定。
    该脚手架附墙架改造加长后焊缝不合格就使用,说明施工管理未按规定验收检验。脚手架未按规定进行附着便随意上人,说明现场始终没有贯彻先经验收确认后再上人作业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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