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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解除灭火保护造成炉膛爆炸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23日

【案例简述】
2001年4月1日,某热电厂#1号炉运行中灭火,运行人员严重违章操作,强行退出灭火保护,用爆燃法点火,使锅炉炉膛发生爆炸,受热面多处损坏。
2001年4月1日,1号机组运行,负荷70MW、炉出力268t/h,主汽压力13.02MPa、主汽温度556℃,1号发电机变压器组通过220kV与系统并列运行。
0时47分29秒,锅炉运行主值班员何某监盘中发现炉膛负压表指示到正压最大值、火焰监视器指示灯闪动,且有多组熄灭,工业电视显示暗黑,判断为锅炉掉焦,立即报告值长袁某。随之1号炉灭火保护动作,1、2号排粉机和甲、乙给粉总电源联跳、燃油速断阀关闭,1号炉灭火。何某当即将锅炉灭火情况报告值长、通知汽机和电气专业值班员。值长令抓紧恢复,准备启动。何某立即复归跳闸设备,并令巡检员田某解除锅炉灭火保护。
0时47分36秒,何某启动排粉机,同时令巡检员投入给粉总电源(事后根据DCS系统事故追忆,确认未投上)。发现炉膛正压大并听到响声,何某立即停止排粉机。由于盘上未发现异常,在未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情况下,何某再次启动排粉机,0时57分左右,巡检员到炉前点燃4支油枪,锅炉点火。
1时01分,何某令再次投入给粉总电源,12台给粉机全部自动启动、炉膛负压表指示到最大值(表量程为±400Pa)、锅炉汽压急剧上升、过热器1、2号安全门动作,在开启点火排汽同时,令汽机加负荷。由于汽压高,接连停止10台给粉机,只保留2台给粉机和4支油枪运行。汽机副值班员到机头处手动调负荷时,发现汽轮机前轴承箱内向外喷油(停机后,打开机头前油管化装板发现为“Φ70滑阀至快速关闭器油管”接头大量喷油),立即报告值长。值长下令停机,1时07分1号炉熄火,1时08分1号机打闸停机。
事故后检查设备损坏情况:
1.前墙20.7米标高刚性梁扭曲变形,最大弯曲变形值350mm。
2.前墙31.2、27.7、24.2、17.2米标高刚性梁弯曲变形,弯曲变形值分别为250mm、283mm、260mm、88mm。
3.后墙20.7、17.2米标高刚性梁弯曲变形,弯曲变形值分别为60mm、81mm,其中20.7米标高大板梁与支架连接处有局部变形。
4.前墙中部辐射过热器左侧第二个联箱疏水管断裂。
5.4号喷燃器二次风管道软连接被撕开。
6.侧墙刚性梁有轻微变形,变形量最大在20.7米标高处,为50mm。
7.前墙水冷壁和辐射过热器联箱密封板中间部位裂开,最大值约50mm。
【案例评析】
1.违章操作是造成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严重违反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6.1.4条“当锅炉灭火后,要立即停止燃料(含煤、油、燃气、制粉冷气风)供给,严禁用爆燃法恢复燃烧。重新点火前必须对锅炉进行充分通风吹扫,以排除炉膛和烟道内的可燃物质”。
2.运行值班员严重违反运行操作规程,在锅炉灭火后,急于点火启动,未按规程规定进行通风吹扫,便强行将灭火保护解除,启动排粉机,致使一次风管内积粉及乏气进入炉膛,是造成爆燃的直接原因。《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6.1.6规定:“严禁随意退出火焰探头或联锁装置,因设备缺陷需退出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并事先做好安全措施”。值班员随意退出灭火保护装置,违反了重要保护投、退规定。
3.事故时存在侥幸心理、求快图省事,是事故扩大的直接原因。何某在第一次合上排粉机后,炉膛正压大并听到响声,何某立即停止排粉机,说明该值班员已经知道爆燃放炮,但该值班员只凭盘上未发现异常,就再次强行用爆燃法点火,直到10分钟后才点燃炉前4支油枪,锅炉点火。
4.事故处理时岗位联系、协调不当。在第一次合上排粉机,炉膛正压大并听到响声后,未派人员就地检查,未有证实炉膛已经爆燃放炮并将信息及时返回到主值班员。
5.给粉机分开关未复位,事故处理慌乱,处理方法欠妥,是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主要原因。1时01分,何某令再次投入给粉总电源,12台给粉机全部自动启动、炉膛负压表指示到最大值(表量程为±400Pa)、锅炉汽压急剧上升、过热器1、2号安全门动作,此时应停炉处理缺陷,处理好后再重新升压,反而严重违反运行规程,采取开启点火排汽,同时联系汽机增加负荷的处理措施,直到汽机由于缺陷加不上负荷,才被迫停炉。
6.运行管理、安全管理、专业管理不到位,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未得到认真落实。值长、班长在事故处理时,对锅炉值班员不妥当的处理方法没有及时制止,指挥协调失当。
7.运行值班人员、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差。该值班员在锅炉灭火后,多次用爆燃法点炉启动,在控制室内的其他人也没有制止这种违章行为。
8.“两措”执行不力,技术管理、设备缺陷管理不到位。当投入给粉总电源时,12台给粉机同时启动,对存在着设计不合理和不完善等问题,给粉变频器设计程序存在问题未及时联系有关单位予以消除。
【案例警示】
1.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责任感,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
2.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杜绝操作中的随意性、操作中的经验主义,事故处理中的侥幸心理,杜绝有章不循、有纪不守。
3.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当锅炉灭火后,要立即停止燃料(含煤、油、燃气、制粉冷气风)供给,严禁用爆燃法恢复燃烧。重新点火前必须对锅炉进行充分通风吹扫,以排除炉膛和烟道内的可燃物质。
4.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制度,保护投、退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严格考核。
5.各级管理人员要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章可循。
6.制定完善可行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和技术管理。对影响安全运行的设计方面、安装方面、系统方面的缺陷要及时联系有关单位消除,并做好事故预想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7.将职工的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岗位技能培训。针对设备、系统、方式的薄弱环节,多做事故预想,多组织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
8.值班中加强综合分析,要从仪表各参数变化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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